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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安全生产管理初探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21日

4 建立健全的安全预防监督机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农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在预防上下功夫,搞好安全风险的分析,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有效的监控和纠偏机制。要经常告诫供电所干部职工不能重生 产、轻安全,安全无小事。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要坚决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认真执行“两票三制”,严把“两票”的合格率,实行唱票操作,实现“零”误操作的在控目标。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对因违章而发生的事故责任人,应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要进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杜绝工作忙、安全忘,安全措施、制度不落实。要防患未然、警钟长鸣,把安全预防监督机制贯穿到农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5 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力度
    农电安全管理要杜绝习惯性违章。由于很多安全事故都是所谓“低级错误”千篇一律地重犯,给农电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在农电安全生产管理中,如不按章循规,习惯性违章就会在班组职工之间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在一起工作的同事因为已经互相“习惯”某些违章的操作,就容易视而不见、麻木不仁、顺理成章。狠抓习惯性违章,安监部门要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督查机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开展以反习惯性违章为主要内容的反事故演习活动。应把《安规》学习、考试结合到本部门存在的习惯性违章等安全隐患上,作为《安规》考试的必考题,集思广益发动职工参与反习惯性违章,引导职工在任何工作时间里都不能掉以轻心,改变职工只注重考试结果而应付《安规》学习的状况,真正起到对安全生产的高度理解,灵活运用《安规》,使反习惯性违章渗透到生产的全过程。
6 划分产权分界点,签订有效供用电合同
    “两改”后的农村供电所要及时对各类电力用户按规定签订供用电台同,在供用电合同中要明确双方设备产权及安全职责,划清产权分界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双电源协议及代维护协议,均须是经司法部门鉴证的有效合同。结合本地山区水资源丰富,小水电站多的特点,应加强对与市电网联网的农村小水电站的管理工作,本着产权分界点的原则进行安全管理。上网小水电站必须通过县级供电部门的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联网,对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小水电站应予以解列,联网小水电站要服从供电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杜绝因联网小水电站设备自身问题而给供电所、供电用户造成人身伤害和用电设施损坏事故。
7 加强线路设备安全维护管理
    农村电力设施虽经过网改,但分布面广,线路长,大多跨山越岭,穿林过竹,这给供电所的线路设备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不少难度。供电所要对线路设备进行定期巡视维护,对电力线路安全通道走廊下及两侧的树木、毛竹按规定要求进行劈砍、修剪,并汇同土地、城建等有关部门及时对挤占电力安全通道危及安全的违章建筑进行有效的清理。加大对已接收的原乡(镇)35kV变电站设备保护装置的技术改造升级,消除设备缺陷,加强专用变压器安全检查整改专项管理,确保供变电设备的安全。
8 加大农村安全用电的宣传
    积极开展农村安全用电的宣传活动,农村供电所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画、宣传栏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农村用电客户宣传安全用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违章用电、私拉乱接的危害性。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小学生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及农村电力设施警示牌的安装管理,提高农村用电客户家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普及率和投运率。农村供电所要利用农村赶集日、村民集会等民间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用电咨询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安全用电宣传普及面,从而使农村安全用电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以减少和避免农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只有做到安全意识责任到位,安全规程落实检查到位,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保护体系、使农电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将被动式管理转变为主动式管理,加大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建设,才能使农电安全生产管理朝着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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