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电气安全>>正文

220kV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15日

 1. 总则

  1.1 为规范500kV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加强基建工程安全监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1.2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四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

  1.3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以落实各级管理职责为关键,以实现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为目标。

  1.4 本措施适用于济南管理处所辖各变电站基建扩(改)工程管理工作。

  2.开工前准备                                      

  2.1 生产办负责在开工前1周内向工程管理部门领取设计说明和施工图纸(1-2份)。

  2.2生产管理人员、变电站、变电队应组织学习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施工方案。

  2.3 变电站应制定本站《保证基建施工安全的运行管理措施》并报管理处审批。

  2.4 开工前,由管理处组织施工单位、变电站、变电队参加的交底会,主要内容:

  2.4.1 由施工单位向我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扩建规模、施工范围、计划进度等。

  2.4.2 由管理处(或变电站)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2.5 除特别批准外,施工单位不准在变电站站内搭设临时建筑物。

  2.6 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应设总电度表,抄录起码和倍率,做好记录并经站长、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工程竣工后,由变电站计算施工单位总用电量报管理处备案。

  3.开工手续

  3.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变电站方可许可开工:

  3.1.1 出具经上级批准的《施工方案》;

  3.1.2 出具经检修单位、运行单位、生技部、安监部、公司领导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开工许可单》;

  3.1.3 施工人员应经安规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由安监部书面公布;

  3.1.4 完成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安全交底;

  3.1.5 出具合格的工作票。

  4.施工过程阶段

  4.1 生产管理人员每周一次到位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1.1 检查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

  4.2.2 查禁违章;

  4.1.3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4.1.4 对现场安全情况和安全监督工作作出评估、指导。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下发《安全监督备忘录》和《违章处罚通知书》。

  4.2 变电站站长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每个工作日不少于4次,履行以下职责:

  4.2.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