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接地与防雷
○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2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3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4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者采用橡皮护套软线。
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7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8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 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9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0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11保护接零。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12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3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14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15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16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但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Ω。
○17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用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路线,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做电气连接。
○18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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