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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挖断电缆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06日

为了确保电缆的安全,防止施工挖断电缆的事故发生,危机行车安全,施工前,必须积极主动联系有关设备单位及时办理改建或迁移,按照济南铁路局“226”号文件要求,积极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及时送施工配合通知单,取得设备管理单位的支持和帮助,进行安全监控,严禁损坏电缆、信号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对于不明的电缆(管线)和其他通讯、信号设备,禁止自行处理,并做好支护和防护工作。全面落实防止挖断电缆的卡死制度,防止损坏电缆惯性事故的发生,具体措施如下
        (1)在既有线附近进行施工前,搞清楚施工区域内地下电缆的位置、经路、数量及深度,向施工人员做全面详细的技术交底,做好地面标志,严禁盲目施工;
        (2)与设备管理单位协助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应会同设计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挖沟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分别按照产权与通电务、信号、铁通、联通等有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对施工区域的施工作业和电缆设施共同做好监护;
        (3)施工前人工开挖纵、横向的“十字”探测沟,可向设备管理单位进一步了解复杂特殊地段及咽喉区的电缆敷设情况;严格电缆探测制度。进行电缆、地下管线探测,探沟深度1.5米及以上,长度长于开挖面两端各1米;电缆、管线探测必须领工员级以上职务人员到场监控指挥;必须全部探清电缆、地下管线,划定电缆、管线区域,在管线路经上撒上灰线,插小红旗。并制定和落实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使用劳务工涉及电缆施工时,必须严格职工带工制度,安排安全、技术人员专门实施安全监控和现场技术指导。
        (5)严格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施工机械、车辆临近既有线作业,必须专人跟班盯岗、监护指挥,做好安全防护和技术指导。禁止在电缆经路左右各一米范围内进行机械挖掘、铲推和碾压作业。不准在电缆埋设较浅的地面上倾卸重物和过往车辆。
        (6)做好预防和抢修准备,减少对运输的干扰和影响。进行地下钻桩、挖孔和开挖等作业,必须掌握地下电缆、管线的埋设情况,防止损坏行车设施。
        (7)班前预想制度。每天根据当天作业内容、具体事项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强调安全施工注意事项。
        (8)对职工、民工进行安全培训上岗制度。尤其是既有线施工方电缆保护方面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9)通知配合单位制度:要24小时前书面通知到配合单位,配合单位监护人员不到位严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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