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电气安全>>正文

保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16日

一、组织措施
    成立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工作组,以项目管理部经理为组长,成员包括业主代表、监理、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员。业主单位督查各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用电措施,定期组织检查。
    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各处设立专职的值班电工,配合安全员对临时用电进行管理。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测试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并做好业内资料,台讯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2)建立对总配电室、各路配电箱、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3)每台电气设备必须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装置。
    (4)每台电气设备应用各自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5)电源迸线电缆应遵循下进上出的原则,在箱内经固定后分别接配电箱的L、N、PE各端。视负载额定容量,正确选择熔体,使熔断器可靠的、有效的起到短路保护和断开点的作用。熔体应采用合格的铅合金熔丝,严禁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严禁用多股熔丝代替一根较大约熔丝。
    (6)电源接入配电箱后,必须先检测再使用:不接负荷,分别合闸,依次检测每一漏电断路器,试验按钮应迅速自动分闸,断开电源,操纵手柄退回到"分"或"0"位置为合格。配电箱周围必须无杂物,有操作位置。
    (7)配电箱投入正常使用后,应由专业人员每月测试一次,并作书面记录。各级配电箱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箱内应保持整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箱周围应保持通道的畅通。施工现场的固定露天电箱、分配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其底边距地高度不小于0.6米。
    (8)所有配电箱必须符合上海市有关规定,具有合格证,配好门锁,做好跨接,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口应三面封闭,做好标色。
     (9)遵守送电、停电的操作程序:用电+总开关+分路开关口电源末端的漏电开关;停电,反之操作。
    (10)使用各种规格的配电箱必须遵守:a、空气断路器仅作总开关,转接用。b、5OmA的漏电断路器只作转接用(1OOmA除外):c、3OmA的可作负载前端用。
    (11)凡断路器合不上闸,自动跳闸,禁止强行合闸,应查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合闸送电。
    (12)选用配电箱应计算匹配、负载的额定电流应小于控制箱额定电流,机械限位必须接入箱内标注"限位接线"处。
    (13)电缆必须用五芯橡皮电缆,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和熔断器,与工作零线不可混用。重复接地必须加在PE线上。
    (14)现场总配、分配都应做好重复接地,井架等均应做好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规定值。
    (15)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的断面不应小于相线载流量的一半,零线上不准装设开关和熔断器,单相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
    (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电气水平距离不超过5m。
    (17)所有的电焊机必须使用二次降压器。其一次侧电源应用橡套电缆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18)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灯架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和漏电开关保护,灯具距地不低于2.5m。
    (19)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一般施工现场                  220V
    工作手灯                      36V
    危险场所                      36V
    地下室                        36V
    无触电保护的移动式照明        36V
    如要使用36V电压,则采用小型变压器将220V降压至36V使用。
    (20)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选用Ⅱ类工具,必须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O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开关保护。
    (21)室内垂直干线应采用护套电缆,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3m,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上。
    (22)职工宿舍、办公室线路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严禁将插座与扳拨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沿装设床头灯和插座。
    (23)建立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电气防火措施
    (1)根据交配电"五防一通"要求,配电室采用套箱式变压器,并配置黄沙桶及二只干粉灭火器。
    (2)各灯配电箱、开关板应采用阻燃及高强度绝缘材料,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位置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3)各类电线绝缘层、PVC管均使用耐燃材料。
    (4)各类电动机要按电机容量配置、布线及合理选用熔断器、熔体及漏电开关。
    (5)应用电焊设备,必须实行动火审批手续,做好专人看护和隔离工作。
    (6)对重点防火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取相应的电气防燃、防爆措施,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7)对办公室、宿舍、料具用户房:
    A、选择的电线与电气设备的容量相匹配。
    B、禁止乱接、乱拉电线及插座。
    C、禁止使用碘钨灯及电炉等大功率用具,并配备好灭火器。
    (8)发生电气火灾应立即拉断上级电源开关,采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三、安全用电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①、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1)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迸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2)进行负荷计算。
    (3)绘制电气平面图。
    (4)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技术交底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4)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5)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②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③、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安全距离:
    (1)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lkv不小于4m,l~lO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2)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lO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3)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lkv以下为6m,lOkv以下为7m。
    3.外电防护:
    (1)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2)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lO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l5cm。
    (3)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lOkv应大于3Ocm,35kv应大于5Ocm。
    (4)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防护。
    (5)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④、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1.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lmm2,铜线享lO≥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2.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申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