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工程地处哈平路与学府三道街(拟建)交汇处,距本工程建筑物处最近15.5m处,有一现状外电架空66KV电力线,高度约为20m,拟建工程施工作业及生活区,均不在架空下。施工现场安装一台C5012塔吊,位置设在拟建工程距L轴3.9m,11轴3.5m,从地下室基础起一次安装高度:h≥40m,地下空层高5.85m(结构高度),塔吊距控线最大高度为40-5.85-20=34.15m根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6。4.1.2表在建工程(各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间35-110KV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安装塔吊C5012其回转半径及一次安装高度距架空线的均距离
以满足其要求以及符合
表4.1.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
线的最小安全距离沿垂直
方向5.0m沿水平方向为
4.0m的要求,见施工现场
平面布置图。 图一 施工平面布置图
为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发生意外,要求如下:
(一)、所有进出厂的大型机械设备或起高设备不得在架空线下安装或拆除吊装。
(二)、在建筑物外围施工,特别外租用吊车不得在架空线及小于安全范围内吊装。
(三)、吊运过程中,设专人看护并明确作业范围,超出安全范围外严禁施工。
(四)、拟建工程在施工过程C5012塔吊回转半径临架空线侧,调运货物设专人指挥,并严禁超载作业,特别塔吊高度,逐渐增高过程中,以防止其倾斜砸向架空线。
(五)、架空线范围内,在C5012塔吊回转时,调运货物必须落牢并且不少于二道吊运,以防止货物窜出,发生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安全指挥信号,塔吊司机必须服从信号指挥,对于信号不明或多人,严禁吊运。
(七)、施工过程中严禁野蛮作业,严禁不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且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章指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距哈平路有一架空线10KV,经建设单位与电业部门协调改此线路,拟改如下:
1.10KV架空线路在哈平路
(拟建物与原建筑物4层)
处立一线杆,变压器设在此
处,靠东侧立一线杆为低压
线路使用,经过施工现场的
10KV架空线路改为低压
220/380V低压线路,并且沿施工现场围墙埋设电缆, 图二
见图二。
2.变压器处改变配电室3043.4×2.5×2002.5做用电保护。见图三。
3.电源线埋设及埋设方法:
由电业部门做埋设处置,位置
沿工地围墙埋设。
4.施工单位在此仅做如下防护:
⑴.沿电源线埋设方向每隔5米-
10米,设置明显标识字,字迹明
确。
⑵.施工此段不上重物堆放设备、 图三
不进行开挖土方或其他作业。
⑶.对入场工人进行教育并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