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北京市社科活动中心工程 |
建设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地兴居二巷 |
建设单位 |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设计单位 |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北京市城乡建设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监理单位 | 北京鸿龙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面积 | 37304.78㎡ | 场地面积 | 5700㎡ |
结构型式 | 框架-剪力墙结构 | 建筑高度 | 檐高69.50,最高82.55M |
层 数 | 地下3层,地上21层,局部24层 | 层高 | 3m-4.5m |
抗震设防烈度 | 8度 | 抗震等级 | 三级、一级 |
结构合理使用年限 | 50年 | 建筑物安全等级 | 二级 |
工期要求 | 本工程工期518天, 2005年4月1日开工,2006年8月31日竣工。 |
质量要求 | 结构长城杯、竣工长城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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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现场概况
施工现场南侧为“北新城支”110kv高压输电线路,根据现场实测,地上结构脚手架(未施工)与高压线最小距离7.7m,地下结构外墙与高压线最小水平距离为4.3m,高压线最高点距离地面18.26m,最低点距离地面6.80m。现场施工用塔式起重机型号为QZ125型,安装大臂长度为45m,现高度为33m,臂尖距离高压线最小水平距离为4.5m,垂直距离为14.74m。塔吊行走小车限位39m,与高压线最小水平距离10.5m。由于该高压线穿过施工场地,与在施建筑物距离较近,电压很高,故成为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重点。
三、安全防护措施
为确保国家高压输电线路的安全,防止发生因临建设施和违章施工造成大范围停电和触电等恶性事故,给首都形象、人民生活及社会的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国电力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等法律、规范要求,制定高压输电线路安全防护措施如下:
1、针对南侧高压线,完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工人的
。
(1)按照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原则,工人入场后,项目部安全员将高压输电线路保护要求作为入场
的一项重要专项内容,对工人进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做到人人皆知,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杜绝违章违纪行为,防止发生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线路断电和触电伤亡恶性事故。
(2)各专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必须把南侧高压线作为一个专项进行全员交底。交底前,交底内容必须先经过项目执行经理和工地安全员审批。交底资料及参加交底人员签名要及时报送安全员归档。
(3)工地安全员随时对工地进行检查,重点落实针对南侧高压线专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执行情况,杜绝违规操作。
(4)项目部联合塔吊租赁单位针对高压线问题,对塔司、信号工、挂钩工进行关于南侧高压线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防止塔吊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
(5)工地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高压线的各类防护措施,日常旁站巡视检查。
2、加强塔吊使用的安全预防措施
(1)塔吊行走小车限位距离南侧高压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m,并设双限位器,防止因限位出现故障,导致吊绳与高压线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造成安全事故。
(2)现场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停止塔吊作业,并收起吊钩,把行走小车收回到大臂根部,防止吊绳被风吹动接近或碰触高压线;现场出现瞬间强风时,塔司要迅速把小车收回到大臂根部,吊钩收起,防止造成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