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强电场附近严禁使用电雷管爆炸施工。
10、喝酒后严禁作业。
11、工作期间不得打闹嘻戏,要集中精力、认真负责。
12、严禁带电作业,停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或挂停电工作指示牌。
13、任何人发现有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操作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急人身、设备和供电系统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14、处理事故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处理,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工作前首先要弄清事故情况,分析事故性质,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安全措施,处理事故方法要安全可行。如若搞不清楚,应停止工作向有关领导汇报,以免事故扩大。
15、作业人员在接受工作任务时,要头脑清楚,不得盲从。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检查作业所在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以及电气安全以外(如道路交通、建筑物等)安全情况,只有确认安全措施绝对可以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时,方可开工。
16、按规定对供电设备、线路等进行巡回检查和定期检修。
17、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位。
18、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9、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20、刻苦钻研技术,做到“三懂”(即:懂构造、懂系统、懂原理),“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处理故障)。
21、坚持不安全不工作的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每个职工有权拒绝和纠正一切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机电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