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121(1)运顺高抽巷硫化皮带的过程中需要用到打磨机等220V非防爆电器,为了保证使用安全,特编制本措施,待措施贯彻后施工。
二、施工地点:
1121(1)运顺高抽巷
三、施工内容:
硫化皮带使用220V电器(打磨机)。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本措施必须经矿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施工前,必须提前准备好施工所需工具,对非防爆工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入井。
3、非防爆工具(设备)使用前,经测气员同意后方可施工,当测气员测得施工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及以上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
4、非防爆工具(设备)使用时,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地点必须配备2个以上灭火器,施工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并应有洒水水源,安排专人负责喷水。
5、施工前,派专人检查顶、底板是否有裂隙,若发现裂隙需用水泥浆灌实或用炮泥堵严,并由瓦斯检测员监测瓦斯浓度,在无安全隐患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并且施工人员在施工地点上风口挂便携仪,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如果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5%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非防爆工具。
6、非防爆工具(设备)必须安排专人使用,由专业电工接火。电器
设备接地可靠,工作前先进行漏电保护。操作时一人操作一
人监护,并严格按照停送电程序操作,不使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悬挂停电牌,派专人看护,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7、打磨机工具(设备)使用工作完毕,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应立即处理。
8、井下使用各种溶剂和油品时,应与非防爆电器保证20m安全距离,
严禁在同时同地点使用非防爆工具(设备)。
9、施工现场必须有一名班长及以上干部现场指挥。
10、施工前贯彻本措施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签字留名。
11、非防爆开关保护必须齐全。
12、电线、开关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裹严实,并用专用支架进行悬挂,插座、接头等处悬挂警示牌,严禁将电线、插座直接放置于地面。
13、每次施工前必须对非防爆电器及电线进行全面检查,存在线皮破损时严禁使用。对于存在积水、淋水处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和悬挂电线。
14、拆接火必须办理正常拆接火手续。
15、非防爆电器停止使用时,将综保开关打至停电位置、悬挂停电牌,安排专人看护。电器设备及开关、电线整理后放置于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