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使用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在螺母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19):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电缆紧固程度以顺着电缆方向用手不能将电缆推进接线室为合格);
20):备用的高压接线盒缺挡板或挡板不合格。
21):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有较大伤痕、凹坑。间隙超过规定值。
22):不用的电缆接线孔没有用金属挡板堵塞。
23):接线柱、绝缘套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
24):隔爆外壳中,未经批准增加元件、部件。
2、敷设电缆时要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应使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2):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3):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4):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
5):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6):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要有煤安证号)。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
7):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度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8):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驰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9):电缆悬挂点间距,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超过3m,立井井筒不超过6米,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10):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水管在同一侧敷设时,必须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距离。再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内电缆(通讯、信号)必须分开在巷道两侧。盘圈或“8”字的电缆不得带电。(给采掘机组供电除外)
11):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在井筒内敷设在0.3米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敷设在电缆上方0.1米以外的地方。
12):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不得小于50㎜.
13):巷道内电缆,沿线每隔50米、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和截面的标志牌。
14):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15):电缆钩悬挂离梁15公分处,在同一条巷道内电缆钩要悬挂在一直线上(随着巷道的高低变化而变化)。电缆钩要每隔1米一个,电缆钩要垂直悬挂,下端要固定好。
16):电缆电压高的要悬挂在电压低的下面,细电缆要悬挂在粗电缆的上面。
四、安全技术措施:
1、进行施工前要贯彻学习本措施,使每个参加施工人员都知道本措施内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执行本措施规定的各种规定。
2、施工时要注意观察巷道顶板情况和各种设备之间的距离,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施工。
3、要安全正确使用施工工具,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检修开关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谁停电谁送电,严禁打电话或约时停送电。
5、停电检修时严格执行停电、检查瓦斯浓度、验电、放电、打接地线、挂警示牌制度。
6、线路送电时一定要试送3次,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常供电,严禁一次送电,送电后要观察馈电无过流、漏电、三相不平衡、短路等故障后20方可离开。
7、机电队安全网员(至少三人)为安全监护人,保证每班至少一名安全监护人。
8、多人作业时,要设专人统一指挥,严禁三违。
9、运送电缆时要轻拿轻放,边撒电缆边固定,严禁将电缆放在巷道中间或轨道上,不准胡乱摆放。
10、上、下山运送电缆和施工时,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运送或施工。
11、当班施工完成后要清理现场,不乱扔、乱放,保证不影响正常安全生产。
12、井下发生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时要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到地面。
13、其他不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