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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09日
2.19加强变压器的防火工作,应特别注意对套管的质量检查和运行监视,防止运行中发生爆炸喷油,引起变压器着火。运行中应有事故预想。变压器周围应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尽量缩小事故范围。
2.20事故贮油坑应保持在良好状态,卵石厚度符合要求。储油坑及排油管道应畅通,事故时应能迅速将油排出(例如排入事故贮油池),防止油排入电缆沟内。
第三章运行安全措施
3.1厂用电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坚持定期试验,确保需要时能自动投入;新投产的设备,厂用备用电源备自投装置不完善的,不能投入生产。
    3.2新投产的高压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应按交接验收规程逐项进行调试合格,检修后的高压开关应按预防性试验规程和部颁《高压开关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要求,逐项进行调试合格;对控制电缆长的开关,要测试电缆压降能满足开关掉闸最低电压的要求。
    3.3直流系统各级的保险容量应有统一的配置方案,合理分配,保证在事故情况下保险不越级熔断而中断保护操作电源和直流润滑油泵电源。其控制的直流电源应取自蓄电池,直流控制电源应定期检查、试验。
    3.4做好蓄电池的维护管理,按时检查每个电池的电压,使其处于完好满充电状态,并进行浮充电,经常保持电压和放电容量。
    3.5对已投产运行的不停电电源装置(UPS),应按照制造厂说明书进行一次复核,电压和放电容量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及时改进。
3.6交流油泵、交流润滑油泵、给水泵、循环水泵等可能导致主机停运的辅机电动机的交流接触器控制回路的自保持时间,应大于备用电源自投的时间,以防止低电压或备用电源自投前释放掉闸,引起主机停运或辅机烧坏。
3.7进一步完善380V厂用电系统保护的配置和整定,防止开关误动和拒动。
3.8 6kv和380v配电室的门窗应严密,防止煤粉和潮气侵入,屋顶不漏雨、漏水,并采取完善的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配电装置应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干燥。
3.9对室外6.3-10千伏母线支柱绝缘子需每年清扫一次,变电设备应按“逢停必扫”的原则进行清扫。
    3.10通讯设备的备用电源,应保持完好并定期试验,保证事故情况下自动切换,通讯畅通。
3.11应制订厂用系统运行方式管理制度,统一规定厂用电系统在各种可能情况下的运行方式,明确职责,由值长负责贯彻执行。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采取特殊的运行方式时需经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3.12厂用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原则上要能满足在正常运行时由本机带本机组厂用电的要求,防止由于一台机组失电后造成其他机组厂用电失电。
    3.13母线和厂用母线应采取最可靠的运行方式,确保有两个以上的电源,保证在厂用电全停时能迅速从系统供给起动电源。
    3.14厂用电系统发生故障,备用电自投不成功时,应检查有关厂用设备无故障后,方可向停电设备试送电,未经检查,禁止强行送电。
    3.15应认真校核厂用备用变压器的自起动容量,采取措施防止多台机组同时自投,超过备用变压器的自起动容量。
    3.16二台机组共用一组蓄电池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厂用电全停二台机组备用直流油泵同时起动,造成直流系统总保险熔断。
3.17要确保事故照明电源的正常供电。并应定期进行切换试验。
3.18定期对全厂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包括:电机、变压器、微机保护、检测仪表等),并作好正式记录存档。
第四章电缆防火安全措施
4.1根据《发电厂防火》一书的防止电缆火灾的措施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对已运行系统认真采取有效的防火阻燃措施。
    4.2健全管理、维护、检查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如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开展预防性试验,及时发现电缆存在的缺陷、隐患和可能影响电缆着火的外部情况,制订反事故措施,进行反事故演习;明确专责人员,明确责任分工,消除互相推诿无人负责现象。
    4.3通向主控或集控室电缆夹层的孔洞,柜、盘的电缆孔,都应进行密实可靠的封堵处理,注意不得采取木板之类易燃材料作为封堵材料的承托;
4.4主厂房内易受外部着火影响的电缆区段,应在电缆上增加阻燃材料(如复盖一定厚度的防火涂料)或增加罩盖、封闭式槽盒以及其他挡火措施;
4.5对已投运的系统要采取有效的防止阻燃措施,如封堵电缆孔洞,加装防火隔墙。
    4.6针对重大缺陷,制订技术改造计划,抓紧逐步进行改善或消除,如:对积水严重的隧道,应增加集水井,同时增设机力抽水装置;
    4.7靠近高温部位的塑料电缆,或其他重要回路绝缘不符要求的电缆,可更换合适的电缆或改变电缆走向;
    4.8消防水泵、事故照明回路电缆,应补加耐火处理(如:复盖包裹防火涂料、包带或穿管等);
4.9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电缆防火的责任制,定期组织人员对电缆防火措施进行检查落实。
第五章配电装置安全措施
5.1断路器是电厂重要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并有一定的备用。
5.2配电装置的联锁装置应完好可靠,应定期进行检查。
5.3盘上的微机保护装置、指示仪表应每年检查、试验一次。
5.4备用回路要应定期进行检查与传动试验,保证其可靠性。
5.5送电前必须对配电装置进行检查,并测量受电回路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送电操作。
    5.6运行操作中防误装置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运行值班负责人,查明原因,确认操作无误,经取得有关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解锁操作。
    5.7防误装置的停用应有申报手续,不得随意退出。
    5.8防误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或备用工具(钥匙)应有保管制度。当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和检修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解锁工具(钥匙)时,需经有关负责人许可。但应加强监护,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5.9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到“四懂三会”(即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安装、维护)。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经过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5.10防误装置的维护、检修工作必须明确责任,落实到班组,并列入主设备的检修项目中。
    5.11为了加强防误装置的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在安监处或生产技术办专责人,负责本厂的防误工作。专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5.12防误装置的缺陷管理应与主设备的缺陷管理相同。
第六章行车、单轨吊
   6.1行车、单轨吊是重要设备,它直接关系到人生及设备的安全,因此要定期加强维护,保证行车安全正常运行。
6.2滑接器、滑接器支架螺丝应定期检查,以保持完好性。
6.3各联锁开关、限位开关要经常检查、试验,以保证它的可靠性。
第七章岗位培训
7.1电气专业要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制定专业培训制度,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加强考核,培训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工作。
    7.2要对各类专业培训班加强管理,讲求实效,要求各级领导分专业、分层次亲自组织专业培训班,并应轮流参加讲课。
    7.3根据管理人员素质情况,举办有关专业培训班,提高有关领导人员和专业人员的专业管理水平。各级领导要支持有关人员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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