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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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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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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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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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危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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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砸伤
2. 工器具伤人
3. 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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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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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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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超过1.5m深的坑内工作时,坑边的余土要及时清除,抛土要特别注意防止土石回落坑内,砸伤挖坑人员。
2. 在松软土地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3. 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围栏,夜间挂红灯,防止行人掉进坑内。
4. 防止挖坑过程中使用的锹、镐磕手、刨脚,坑内向外传递工具时不许乱扔防止误伤人。
5. 采用的档土板、撑木等强度要足够,防止造成倒塌挤伤作业人员。
6. 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捶把、捶头及钢钳子,打锤人应站在扶钎子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带手套,扶钎子应戴安全帽。
7. 挖坑前,必须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实位置,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刨坏电缆伤人。
8. 在泥水坑、流沙坑施工所用抽水机的电气设备必须合格,应装漏电开关,防止漏电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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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安规64条
线路安规65条
线路安规68条
线路安规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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