⑹ 主管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管施工必须管安全,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的思想, 在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②在部长领导下, 对工区安全技术交底负责。
③在单位领导的主持下, 会同有关人员拟定月施工计划时,负责制定安全可行, 组织严密的施工安全措施, 对施工项目要严格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严格把关、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切实把安全放在首位, 消灭不安全因素, 保证安全生产。
④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工作场所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情况, 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并及时纠正发现的违章、违纪现象。如发现有险情, 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的发生。
⑤抓好季节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做好冬季施工, 防洪、防汛等工作。
⑥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 拟订防范措施, 并督促落实实施。
⑺ 安全质量部安全责任制
①、对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②、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③、组织企业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预防事故和职业病防治措施,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实现。
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指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进行监督检查。
⑤、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执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选,并实施奖罚措施。
⑥、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对员工及协议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既有线施工的岗前培训)。
⑦、指导安全员、防护员,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⑧、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检查其配戴和使用情况。
⑨、检查成品、半成品的工程质量,杜绝在安装和使用中因质量原因形成的安全隐患,查验购置的安全用品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标准;
⑩、合理布置施工中废弃物的排放及堆放场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现。
⑻ 安质部部长安全责任:(杨涛)
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制定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督导实施。
③ 编制工区
计划,组织、督促、落实新工人入路“三级教育”,换岗、转序作业人员的
,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
④掌握安全动态,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⑤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⑥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遇有重大险情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或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作业,及时处理。
⑦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⑧参加施工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⑨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创建活动,负责《安全标准工地》的考评工作。
⑩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定性、定责和上报工作。贯彻执行劳动防护,努力推行创新技术、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出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寒、防暑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标准,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有关
⑼ 安检工程师安全责任:(陈杰)
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②在部门部长的领导下,编制部门的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对单工区的行车安全、施工劳动安全、 劳动保护安全、环境保护、防火、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等负有监督指导和实施管理的责任。
③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的思想, 积极协助工区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充分发挥工区安全检查员的作用, 严格作业层的安全管理和作业标准化, 确保安全生产。
④根据工区生产实际, 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的事故预防活动, 随时分析和掌握安全工作情况, 总结推广先进的操作方法和经验, 使安全管理达到有序可控。
⑤检查过程是否按照安全方案实施,对不按照方案、安全规章、制度施工的有权制止并跟踪落实;随时检查工地、车间、工棚及个人住所的安全状况, 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纠正、制止, 情节严重的及时汇报处理。
⑥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并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 真实地登记和上报。
⑦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报表资料的收集并如期上报, 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维护安全生产法规的严肃性。
⑽ 质检工程师安全责任制(杨涛)
① 牢固树立 “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的思想, 增强安全意识, 加强安全管理, 搞好 “ 三控 ”工作, 保证自身、身边无事故。
② 了解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熟悉有关安全措施, 在从事质量检查工作时, 一并检查涉及安全的有关方面工作。
③ 深入现场时, 要随时制止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因素。
④ 围绕安全生产, 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⑾ 物资部部长安全责任制(王可文)
①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严格按照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对所进材料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
② 负责制定各项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机电设备、机动车辆的防寒、防火、防冻、防滑措施,并督查实施。
③ 制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爆破器材、易燃、易爆品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查实施。
④ 对所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负责,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⑤ 组织对进场的大型设备进行验收,对安装、改装、修理、拆卸的机电设备、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对使用过程的保养进行监督管理。
⑥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⑦ 参加工区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物资设备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跟踪落实。
⑿ 机械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对施工作业中发生机电设备的安全事故负责;
② 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安全运行,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③ 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④ 新购进的机械、机具、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操作规程。
⑤ 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受压容器的运行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制止无证上岗。
⑥ 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定,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
⑦ 定期检查各种机、电设备,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使之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保证正常运转。
⑧ 制定保养、维修制度,并督促实施。
⒀ 物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对施工作业中因采购的机电器具,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② 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③、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
④、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⑤、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⒁ 工区领工员安全责任制
①、对本工区施工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企业的指示、决定等,对其领导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③、认真做到布置生产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各工班组、作业人员。
④、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建筑物、机械设备、安全设备、工具、原材料、工作地点、生活的安全卫生;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⑤、对本管辖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新调入的职工进行现场
,对特种作业人员送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⑥、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⑦、发生安全事故后,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或组织抢险工作,并立即向领导报告,救护伤员,参加事故处理。
⒂ 员工、协议工安全责任制
①、对既有线施工场所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②、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③、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④、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⑤、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⑥、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⑧、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气焊割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持证上岗。
⑨、发生伤亡和其他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配合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