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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供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18日

        ⑸电缆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支放电缆盘应稳固,以防倾倒。施放电缆应避免在支架或地面上摩擦、拖拉。以肩扛方式敷设电缆,每人承担的负荷不宜超过35公斤,且不得置于电缆转弯的内侧。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及时回填或盖好电缆沟盖板,避免发生作业人员踏空摔伤。剥切电缆剀装及内护层,应戴手套,用力要平稳,不得伤击芯线绝缘,同时,防止割伤手指。
        ⑹变电所空载启动及送电开通安全措施:
        ①空载启动
        根据电力调度的命令进行操作;在全电压情况下进行断路器第一次合闸时或进行主变压器第一次冲击时,观察人员站在距设备8m以外的地方进行观察或监视;变电所进入空载状态后,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配电装置及退出高压室后,将门锁好;未拉开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工作人员不得触及设备进入遮拦;发生设备放电或人身触电事故时,工作人员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先行断开有关的设备或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牵引供电调度报告。
        ②送电开通
        未得到牵引供电调度的准许之前,不得打开或拆掉馈线隔离开关外侧的接地刀闸或临时接地线;向接触网送电,按照牵引供电调度下达的命令和操作步骤进行;向接触网送电后,在馈线隔离开关外侧进行验电;当需要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及维护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内容的实际需要办理停电或不停电作业手续,并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制度;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上下行接触网不同时停电的区段)测量绝缘时,须将另一条馈线同时停电后方可进行,雷雨时不得测量线路绝缘。
        当对接触网线路进行检修作业时,变电所馈线隔离开关外侧设有可靠接地,并在控制盘上相应的开关操作把手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送电开通中发现接触网有异常情况时,巡视人员及时通报附近车站电气化值班人员,同时通知牵引供电调度员及送电开通负责人并组织抢修;变电所、接触网的所有倒闸操作项目全部实行操作票或命令票制度,在试运行期间均由牵引供电调度下令批准后执行。
        试运行期间的检修作业,变电所和接触网均在停电状态下进行。
        ⑺试运行期间安全措施:
        停电倒闸操作的顺序是:先断负荷侧,再断电源侧;先断断路器,再断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相反。隔离开关分闸时,先断主刀闸,再合接地刀闸;合闸时与上述相反。禁止带负荷进行隔离开关倒闸作业;禁止在接地刀闸闭合的状态下强行闭合主刀闸。所有的操作必须以工作票的形式进行,操作、监视人员须穿绝缘鞋,戴安全帽,操作人还应戴绝缘手套,操作前必须先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执行,加挂临时接地线时,验电确认无电后,先接接地端,再将另一端通过操作杆接在停电设备或线路裸露的导电部位上,此时人体不得接触接地线,拆除时与上述步骤相反,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检查工具、材料,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确认无误后,方可消令,同时应加强巡视检查。
        ⑻高压电气试验安全措施:
        ①绝缘试验
        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宜在良好天气下进行,被试物与环境温度不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0%,遇有雷雨或6级以上大风时停止高压试验;用兆欧表测定绝缘电阻时,对大容量设备及长大线路(电缆)测试时先将被试物对地充分放电,测试中需变更接线时,仍应进行放电;对多绕组电气设备进行绝缘测试时,对非被测试绕组进行短路接地;测试连接线使用绝缘导线。遇有受感应电压影响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场所测量绝缘电阻时,将产生感应电压的相邻带电线路停电后方可进行。在带电设备附近测试设置监护人进行监护。
        ②高压试验
        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明确安全监护人及负责人;试验用电源开关设有明显断开点,通电前对接线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对已受电变电所或已带电设备进行试验时,试验前全面了解系统设备运行状态,取得工作票后方能进行。同时要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必要的地方设专人监护;在带电设备场所,作业人员活动范围距带电体不得小于有关的规定;高压试验现场设有防护围栏或标志旗绳,并设专人监护。电缆试品两端设有专人防护并有可靠的通信联络。高压试验操作人员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加压前对被试电气设备进行绝缘电阻测定,绝缘电阻不合格的设备,不得进行高压试验;高压试验设备的金属外壳使用截面不小于4mm?的多股软裸铜线进行良好接地;加压前先进行空载升压,一切正常方可操作加压;通电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中途不得离开。试验因故中断要立即断开电源开关,并经放电、接地后方可检查。
        试验结束,试验人员对被试设备进行放电,然后拆除试验接线。
        ③二次回路传动试验
        二次回路传动试验时,先将电压互感器二次接线与互感器断开,高压侧隔离开关打开电流互感器二次侧试验结束后须做二次回路导通及接地完好检查电气设备做远动试验时,要有联络和就地应急操作处理措施,设备处设有专人监护在运行的系统中进行控制、保护等二次回路试验时,要有运行人员配合。
        试验结束后对所传动的回路进行恢复和检查。
        6.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凡在距地面3米以上的处所进行的所有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
        6.1.电气化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规定
        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应装设满足施工的照明设施。
        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挂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
        进行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品。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高空作业要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部件和材料等,不得抛掷传递。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
        6.2.攀杆作业
        攀登支柱前要检查支柱状态,选好攀杆方向和条件,攀登时手把牢靠,脚踏稳准。用脚扣和踏板攀登时,要卡牢和系紧,严防滑落。
        攀登支柱时要尽量避开设备,且与带电设备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⑴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文)的通知,加强与运营和设备管理部门的联系、签定有关协议、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⑵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按规定设置施工防护,配备必要的通信联系器材。现场人员要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业务水平到位。
        ⑶对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前进行系统的行车知识和规章制度教育,工班长、领工员、现场指挥和施工防护等关键岗位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任职,严禁民工单独作业。
        ⑷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在既有线施工时坚持以下作业制度:登记制度、工作票制度、要令与消令制度、开工收工制度、作业防护制度、验电接地制度、作业自检互检制度、作业小票制度、予想会、总结会制度、巡视检查制度、材料予配制度。
        ⑸施工期间设专人加强对施工区段内既有线的巡视检查,及时排除施工问题。下班前和轮班交接时,都要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⑹当施工需要封锁线路或停用电力牵引供电影响行车时,在施工前规定期限向广州铁路局相关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在施工计划实施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手续。
        ⑺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允许施工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根据施工地点所在位置设置防护人员,做到可靠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施工负责人应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完毕,撤离施工区段。在施工期间应保持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
        ⑻封闭点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线路及设备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撤除接地线、防护信号并及时办理消点手续,待列车通行正常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⑼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时间允许列车运行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延长施工时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
        8.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8.1.起重作业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4)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5)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6)起重机运行道路应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7)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应符合方案要求。
        (8)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9)起重机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宜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10)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11)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得抛掷物品。
        (12)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吊具的选择正确。
        (13)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14)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
        (15)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16)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置时:
        ①应保证与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②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地看到负载。
        ③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④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机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机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17)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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