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起重机械使用一年至少要作一次全面检查。新装、拆迁、大修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均应做动、静负荷试验。
(19)起重机在开动及起吊中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并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或通行。
(20)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当起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只许操作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21)遇有大雪、大雾或雷雨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22)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23)起吊大件时,必须绑牢。吊钩的悬挂点应与吊件的重心在同一铅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位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件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2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得进行操作(十不吊):
起重作业10不吊
⑴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⑵超负荷不吊;
⑶物件捆绑不牢不吊;
⑷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⑸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⑹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⑺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⑻歪拉斜拽不吊;
⑼边缘锋利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⑽液态金属盛放过满不吊。
(25)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工作票。
(26)起重机械应备有灭火器材,操作室内应铺设绝缘胶垫,严禁积存易燃物。
8.2.电气化工程特殊起重作业操作规程
(1)混凝土构件吊装
⑴当预制柱吊点的位置设计无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柱子吊装入基础杯口必须将柱脚落底,吊装后及时校正,柱子每侧面不得少于两个楔子固定,且应两人在柱子两侧面同时对打。当采用缆风绳校正时,必须待缆风绳固定后,起重机方可脱钩。
⑵采用双机抬吊装时,应统一指挥相互配合,两台起重机吊索都应保持与地面呈垂直状态。除应合理分配荷载外,还应指挥使两机同步将柱子吊离地面和同步落下就位。
(2)钢构件吊装
⑴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构件,应按照钢结构安装图纸的要求进行检查,包括截面规格、连接板、高强螺栓、垫板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钢构件应按吊装顺序分类堆放。
⑶钢柱的吊装应选择绑扎点在重心以上,并对吊索与钢柱绑扎处采取防护措施。当柱脚与基础采用螺栓固定时,应对地脚螺栓采取防护措施,采用垂直吊装法应将钢柱柱脚套入地脚螺栓后,方可拆除地脚螺栓防护。钢柱的校正,必须在起重机不脱钩下进行。
⑷钢结构吊装,必须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搭设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作业人员攀爬构件上下和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人员在钢构件上作业、行走。
⑸钢柱吊装时,起重人员应站在作业平台或脚手架上作业,临边应有防护措施。人员上下应设专用梯道。
9.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的措施
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理》,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⑵全部施工生产、生活运输车辆必须登记造册,并设专人管理,定人定车,定期检修,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常性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运输
,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保证文明行车。
⑶行车时遇路窄、急弯及有落石、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时,谨慎驾驶,车辆慢行,注意观察;在雨天、高寒、多雷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取消原定的派班出车计划。
10.季节性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10.1.冬季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⑴做好冬季施工的准备工作:在进入冬季施工前对已施工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防护措施;在冬季施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进行培训。
⑵加强冬季施工现场防冻措施的检查及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⑶冬季施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发给施工人员必要的防寒用品,保证人身健康和安全。
⑷冬季施工期间,工地备有防冻药品。
⑸冬季施工期间,开挖沟槽、基坑时,注意冻结和解冻而引起的边坡坍塌。
10.2.雨季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⑴随时掌握天气情况,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巡检、检修项目。
⑵雨季前做好防风、防雨、防洪等准备工作。雨后及时对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隐情及时处理。
⑶施工期间设专人加强对区段内的巡视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下班前和轮班交接时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⑷基坑开挖本着“边开挖、边立杆、边回填”的原则施工,尽量缩短敞坑时间;特别在雨季施工时,坚决做到基坑敞口不过夜,加强对施工地段的监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路基安全。遇有大雨、暴雨、连阴雨时,不安排基坑开挖工作。
⑸做好高空作业脚手架防滑,电线浸水防漏电等工作。
⑹施工用电器设备雨天谨防漏电伤人。
⑺雨天道路泥泞,施工车辆行驶过程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11.施工期间的防汛保证措施
⑴认真贯彻执行《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防汛计划,部署、落实好各项防汛安全工作,确保施工期间安全渡汛。
⑵成立防洪抗洪领导组,下设三个抢险组、一个物资供应组、一个机械设备保障组,做好本工程的防洪工作。
⑶汛期前,对驻地、工地、料库、料场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情和排水情况,消灭发生水害的隐患。对于破坏路基原有植被、护坡、挡墙和排水系统等影响路基稳定和侵占河道、阻碍排洪的工程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联合检查,共同确定必须处理的项目,发现易受水害的隐患,限期解决。
⑷施工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设在不易被水淹没的高处。因施工需要或地形限制,必须设在河滩和低凹处时,采取措施,防止被水淹和洪水冲走。
⑸汛期期间,了解近期气象预报,掌握雨汛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旦遇有灾害性天气和水情,能及时作出部署。项目部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材料、机具等赶赴现场,全力以赴参加排险、抢险,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⑹防汛期间,领导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重点施工项目设专用通讯设备,以便及时了解现场情况。汛期准备充足的器材、运输工具及劳力等以备应急抢险。
⑺本措施未含部分执行国家、铁道部的有关规定。
12.保证非作业时间安全的措施
开工前,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教育,注意民族关系,避免工作时间外发生安全事故。合理安排职工业余生活,保障劳逸结合。职工外出时执行请销假制度,夜晚实行查铺制度,防止单人独立行动发生意外事故。夏季禁止到湖泊、河流、急滩中游泳。
13.施工期间的治安、消防措施
⑴施工期间的治安措施:条件允许将配备专职的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对在工程区域内所发生的各类案件,治安保卫人员及时掌握和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予以积极配合,认真处理。加强对力工队伍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力工队伍。
⑵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现群防群治。
⑶定期进行治安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治安隐患并加以整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的管理,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⑷施工期间的消防措施:成立消防工作领导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保障消防安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施工项目特点,建立健全消防
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用电用火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⑸在施工驻地,采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发生。建立消防档案,随时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制定消防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⑹在规划和搭建临时设施时,严格遵守防火间距的规定,设置足够的照明和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生产、生活用电的线路以及配电安装、布线严格遵循规范要求,接头处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允许电源线缠绕在金属框架、铁钉和其他金属物体上,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线,用电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工地闸刀安装在箱盒内,不允许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火源采取隔离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远离火源,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领、取、退、管工作,电焊、气焊作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