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中的高低压电缆应用电缆钩悬挂,悬挂要整齐、不交叉、不落地,应有适当驰度,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使用中的电缆在整理吊挂中,人员一定要穿电工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2、悬挂高度应在矿车、电机车等掉道时不受碰撞,在高压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械上。
3、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上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 以上的距离。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4、高压电缆的悬挂间距:在水平或倾斜巷道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悬挂高度为1.8m,过躲避所门口要高于1.8m,横过电机车架空线时,应敷设在电机车架线上方,且距电机车架空线间距不得小于0.5m。
5、工作电压应与电缆额定电压相符。
6、电缆不允许超负荷运行,接头温度不得超过60℃。
7、电缆穿墙时,必须使用穿墙套管,并且穿墙套管的长度必须大于或等于墙的厚度,电缆穿墙后要及时封堵。
8、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1次,每周应由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9、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1次,做好试验记录备查。
10、使用中的电缆摇测时,先将电缆从开关上拆下来,摇测相间、对地绝缘电阻,拆下前要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电缆摇测后要及时对地放电,放电时接地线要先接接地端,再接导线端,接地要良好;拆除时顺序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