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 备 检 修 |
邹 县 发 电 厂
设 备 检 修 安 全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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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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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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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别: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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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1--#4炉小油枪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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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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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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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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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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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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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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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思想、身体、心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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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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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须经《安规》、《检规》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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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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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经过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安装步骤学习并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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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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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思想稳定,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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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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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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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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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工器具经定期检验合格,贴有合格证,所有工器具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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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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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前检查所有工器具齐全完整、绝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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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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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器具使用时应确保其外壳有良好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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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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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气工具应使用漏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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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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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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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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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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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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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戴好安全帽,穿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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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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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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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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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机器绞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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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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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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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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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火焊、磨光机时应戴防护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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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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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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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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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平烟道内部工作时,应使用行灯照明,光线应充足,行灯电压不得超过24伏,行灯变压器应放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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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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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地铺垫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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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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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附近有高温热源,注意防护,勿动周围带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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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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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灰器起吊,起吊装置安装完毕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卷扬机要有考核合格的专门人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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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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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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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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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系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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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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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要可靠隔离,系统要放气消压至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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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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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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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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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不要依靠栏杆,防止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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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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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扎在牢固的构件上,挂在工作地点上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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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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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工作中应做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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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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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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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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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别: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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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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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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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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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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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插座完整,固定牢固,电源插头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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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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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超过220V接漏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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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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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由经过电工培训合格的人员接、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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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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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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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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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割时注意勿使熔渣溅落,做好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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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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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乙炔管接头应绑扎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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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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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气焊时,应清理周围可燃物,并做好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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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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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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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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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身体健康,精神良好,思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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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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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作前经《安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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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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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作服、安全帽、鞋等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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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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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全风险分析补充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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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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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气割时,氧气、乙炔瓶应垂直放置,固定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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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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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器具、零部件应定置管理,防止高空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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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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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吊运过程中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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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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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的部件应送至指定地点或及时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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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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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它措施:严禁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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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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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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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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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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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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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起重机械操作工,凡是领导安排两人同岗操作,工作时轮流值班,擅自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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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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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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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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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拉、斜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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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安全措施已经全体工作组成员学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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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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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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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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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口的起吊和搬运须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重搬动时,只能由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由专业技术培训及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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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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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作应有尽有统一的信号,起重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不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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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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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物品必须捆绑牢固,垂直起吊时,吊绳必须通过起吊物的重心,以防止重物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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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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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吊物上应系以牢固的拉绳,使其不摇摆不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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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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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别: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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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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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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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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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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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的重物必须先用绳子或链子很牢固和平稳地绑着。绳子和链子不应有打结和拧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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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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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起吊重物稍微离地(或支持物),就须再检查悬吊物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现绳子扣不良或重物有倾倒危险,应立即停止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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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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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吊工作区域设置安全围栏,禁止与工作无关人员在起重区域内停留或行走。当正在起吊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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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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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重物不准长时间悬吊在空中,有重物暂时需悬吊时,严禁指挥及操作人员离开做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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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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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物放在地上应稳妥地放置,防止倾倒或滚动,必要时用绳子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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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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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高空作业人员应扎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扎在牢固的构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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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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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倒链、钢丝绳、拉绳等应检查合格,所受荷重不超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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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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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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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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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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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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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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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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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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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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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部位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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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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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不能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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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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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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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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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规》(热机)第75条规定的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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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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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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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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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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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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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临时代替人员应将现场情况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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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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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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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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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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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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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全体工作人员确已撤离,通知工作许可人验证后,方可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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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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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后,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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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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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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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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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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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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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别: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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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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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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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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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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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值班人员详细交待检修情况,设备、系统变动情况,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存在的问题,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填写检修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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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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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人应与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记入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工作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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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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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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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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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消防单位负责人是李和平,项目负责人是华兵,兼职安全员是蒋长祥,起重操作工是李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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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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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组织好开工会、收工会,并布置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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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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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每周的安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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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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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吊中统一指挥,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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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安全措施已全部正确执行,工作已经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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