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故处理
电网事故主要是由于系统发生突然短路,大容量机组或线路突然断开,大容量机组失磁,电网输入功率或系统负荷突然变化引起。另外,网络结构不能满足电网的变化,使系统运行方式调整不当,潮流分布不合理,引起无功功率不足,电压崩溃等,造成电力系统静、动态平衡破坏,也会使系统发生剧烈的振荡,造成系统事故。
系统事故主要有系统异步振荡的事故、频率降低的事故、电压降低的事故、送电线路跳闸的事故和电网瓦解事故。具体各种系统事故产生的原因和现象,在此不做详细说明,请参阅相关专业书籍。
系统事故总体上由电网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处理。由系统事故引起的本站设备的不正常运行或事故(例如机组过负荷、过速等),运行值班员可按照运行规程规定处理。在系统事故处理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若系统发生趋向稳定的振荡,即振荡每次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小,振荡几下就很快地衰减下去,最后达到新的稳定状态下继续运行,此时值班人员不需操作,只需严密监视,并做好事故预想。
(2)如果系统振荡是由本站机组失磁或断路器非全相运行引起,则运行值班员应不待调令,迅速将失磁机组解列或将非全相运行断路器断开。
(3)当系统频率降低(一般在46Hz左右)至足以破坏电站厂用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时,值班长可将带厂用电的那台机组与系统解列,而无需得到调度员的许可。待系统频率恢复较稳定后,再尽快将该机组与系统恢复并列。
(4)当系统的电压降低到(一般在85%Ue左右)足以破坏电站厂用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时,值班长可将带厂用电的那台机组与系统解列。
(5)在处理系统事故时,要求中控室和发电机层都要有值班员。发电机层的值班员应密切监视调速器、励磁装置的动作情况和机组转速。
(6)当调速器波动较大,不能稳定运行的时候,有小网模式设置的电站,在调速器不能自动切换到“小网模式”运行的情况下,值班员应手动将调速器设置在“小网模式”或“手动”方式下运行。但调速器在“手动”运行时,值班员要特别注意,防止机组突然甩负荷时调速器拒动作导致机组过速。
(7)如有保护装置动作,必需要先准确记录下保护动作时间、类型和动作参数后方能复归保护信号。
三、防止全厂停电的事故处理
如发生全厂停电事故,运行值班人员在处理中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根据信号系统反馈及其他现象,准确判断分析故障点及故障原因,尽快限制厂内的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优先恢复本站厂用电系统的供电,在自用电消失的情况下可采用外来电源供电的方式。
(3)积极与调度联系,尽快恢复与系统的联系。
(4)在机组无电气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保持机组转速,并利用直流或残压起励恢复发电机电压,以便恢复厂用电系统。
(5)在抢厂用电过程中,在机组未过速的情况下,应先将调速器切在“手动”模式,用手动调节稳定机组转速,以防调速器动作频繁导致操作油压降低。
(6)如本站所有机组均与系统解列,而本站厂用电是由系统供给时,在等待调度命令期间,应将本站厂用电倒至由本站自己供给。不允许长时间由系统上拉厂用电,防止系统事故扩大后本站失去厂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