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临时用电是指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也是公路建设施工过程的用电工程或用电系统的简称。本规程主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基本供电系统的结构和设置、基本保护系统、接地装置、配电装置、配电箱的结构、电器配置与接线规则及配电装置的使用与维护;配电线路的一般要求和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配线路敷设规则;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的使用;对外电线路的防护、防雷及电气防火措施的基本要求做了规定。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原则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是:一是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二是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三是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2.1 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简称TN—S系统)是指在施工用电工程中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或称三相五线系统,该系统主要技术特点是:
一、电力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二、电力变压器低压侧共引出5条线,其中除引出三条分别为黄、绿、红的绝缘线相线(火线)L1、L2、L3(A、B、C)外,尚须于变压器二次侧中性点(N)接地处同时引出两条零线。一条叫做工作零线(浅蓝色绝缘线)(N线),另—条叫做保护零线(PE线)。其中工作零线(N线)与相线(L1、L2、L3)—起作为三相四线制工作线路使用;保护零线(PE线)只作电气设备接零保护使用,即只用于联接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基座等。两种零线(N和PE)不得混用,为防止无意识混用,保护零线(PE线)应采用具有绿/黄双色绝缘标志的绝缘铜线,以与工作零线和相线相区别。同时,为保护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可靠,在整个施工现场的PE线上还应作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2.2 采用三级配电结构。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中间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配电室内的配电柜)经分配电箱(负荷或若干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而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控制开关箱,而每一个开关箱只能用于控制一台用电设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可设若干分路,且动力与照明分路设置。
2.3 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包括两个内容,即:一是设置两级漏电保护系统,二是实施专用保护零线PE。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总配电箱中必须装设漏电开关,所有开关箱中也必须装设漏电开关。
二、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采用TN—S系统,在工作零线(N)以外增加一条保护零线(PE)。当二相火线用电量不均匀时,工作零线N就容易带电,而PE线始终不带电,那么随着PE线在施工现场的敷设和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就形成一个覆盖整个施工现场、防止人身(间接接触)触电的安全保护系统。
2.4 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各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的确定要依据现场勘测资料提供的技术条件综合确定。
二、负荷计算:负荷是电力负荷的简称,是指电气设备(例如变压器、发电机、配电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中的电流和功率。
负荷在配电系统设计中是选择电器、导线、电缆,以及供电变压器和发电机的重要依据。
三、选择变压器:施工现场电力变压器的选择主要是指为施工现场用电提供电力的10/0.4kV级电力变压器的形式和容量的选择。
四、设计配电系统:配电系统主要由配电线路、配电装置和接地装置三部分组成。其中配电装置是整个配电系统的枢纽,经过配电线路、接地装置的联接,形成一个分层次的配电网络。
五、设计防雷装置:施工现场主要是防雷直击,对于施工现场专设的临时变压器还要考虑防感应雷的问题。施工现场防雷装置设计的主要内容是选择和确定防雷装置设置的位置、防雷装置的形式、防雷接地的方式和防雷接地电阻值。所有防雷冲击接地电阻值均不得大于30Ω。
六、确定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在电气领域里的防护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外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对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构损伤、电磁感应、静电等危险环境因素的防护。
七、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对于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小型施工现场,可以不系统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应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且要履行与用电组织设计相同的“编、审、批”程序。
2.5 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它们是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一、施上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三、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四、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五、电气设备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七、定期检(复)查表。
八、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 供配电系统
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本供配电系统应当按三级设置,即采用三级配电。
3.1 系统的基本结构
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之间,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一级箱)或配电室的配电柜开始,依次经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箱)到用电设备。
3.2 系统的设置规则:三级配电系统应遵守四项规则,即分级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环境安全规则。
3.2.1 分级分路
一、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一个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每一分路也可分支接若干分配电箱。
二、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同样也可以分路。即一个分配电箱也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而其每一分路也可以支接或链接若干开关箱。
三、从二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实行所谓“一机一闸”制,不存在分路问题。即每一开关箱只能联接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包括一组不超过30A负荷的照明器,或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具独立专用的开关箱。
四、按照分级分路规则的要求,在三级配电系统中,任何用电设备均不得越级配电即其电源线不得直接联接于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任何配电装置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否则,三级配电系统的结构形式和分级分路规则将被破坏。
3.2.2 动照分设
一、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二、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不存在共箱分路设置问题。
3.2.3 压缩配电间距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是指除总配电箱、配电室(配电柜)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间距应尽量缩短。压缩配电间距规则可用以下三个要点说明:
1)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3)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