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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化铁路区段防止职工触电事故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11日

        7.在施工中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明显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电化区段开山放炮、清除线路两侧危石、危树作业时,要与供电段商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机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蒸汽机车的锅炉、司机室和煤水车、内燃机车及电力机车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
        2.在蒸汽、内燃、电力机车上,均应在可攀登到车顶的梯子和通过走台板的前门、天窗等处,涂有明显的“有电危险,禁止攀登!”警告标志,并应加锁或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3.凡进入电化区段的蒸汽、内燃机车,对危及乘务人员人身安全可能造成触电危险的部位和零部件(如蒸汽机车风泵排汽管应改为Y型或弯向一侧),都必须进行加装改造。
        4.蒸汽机车上的火钩、火扒和铁锹等工具,都要放在固定地点,取送、使用时不得越出司机室。给水人员和清灰给水作业时,使用工具不得超过头顶。
        5.在带电接触网下禁止登上机车润煤和测量存煤量,禁止在冲洗棉丝后,用火钩往锅炉蒸汽塔上部甩递及软管冲洗机车上部。蒸汽机车上水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接触网停电并接地后进行。
        6.电力机车在段内整备作业中,需要操作隔离开关时,要严格执行登记、监护、呼唤应答等各项制度,办理必要的手续,不得简化程序。
        7.电力机车在段内进行整备作业时,司机必须亲自检查确认高压室内、地沟内或机车下无作业人员,并与副司机呼唤应答、鸣笛后,方可升弓。
        8.救援列车在电化区段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并接地情况下方准进行。
        五、车辆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各种车辆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如检查车顶设备、上水、上冰等)。
        2.在可以攀登通往客车、机械保温车的梯子和支架处,均应涂有明显的“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标志。
        3.禁止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开闭罐车和保温车的注口(盖)或在注口处进行工作。
        4.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禁止使用软管冲洗车辆上部;冲洗车辆下部软管的方向不得朝上。
        5.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处理车辆故障不足2米时,必须在无接触网线路上或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准进行作业。
        六、调车及接发列车作业安全措施
        1.在带电的接触网线路上进行调车时,禁止登上棚车(在区间和中间站禁止登上敞车)使用手闸制动,编组、区段站在接触网高度为6200毫米及其以上的线路上准许使用敞车手制动机时,不准踏在高于手制动机踏板台的车帮上或货物上作业。
        2.禁止调车及接发列车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接触接触网各导线、部件及电力机车的电力设备。列车上水不准水管朝上。
        3.当区间或站内(包括机车整备线、装卸线)接触网停电接地时,不得向该区间或站内接发电力机车及其牵引的列车。
        4.登乘电力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必须停稳后上下车。
        5.因电力机车起动快、制动猛,运转车长要防止漏乘或因紧急制动停车发生意外。
        七、装卸作业和押运人员安全措施
        1.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不准在敞车、平车、罐车等车辆(棚车、保温车、家畜车内除外)上进行装卸作业。不准用竹竿等物测量货物的装载高度等靠近接触网的作业。)
        2.装卸作业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安全区域内停电进行。作业结束,值班员确认所有人员均已离开危险区域后,方准向接触网送电。
        3.在装卸货物线的分段绝缘器内侧2米处应埋设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作业标志,在标志外或非指定带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严禁登上车顶作业。
        4.装卸货物列车,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超限,因装载加固不良需要整修时,均应将车辆送回货物线整修,如必须在电化区段上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准进行。
        5.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禁止吊车的吊臂在接触网下伸臂转动。
        6.各类罐车在电气化区段发生泄漏时,严禁人员上车处理,要将其牵引到非电气化区段处理。如情况紧急必须在电化区段处理时,要立即通知供电调度,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可处理。
        八、电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电化区段的有关电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2.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保持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与回流线1米以上的距离,作业时设人监护。
        3.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4.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结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可处理。
        5.在对电化区段通信信号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处理故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好绝缘、防护用品。
        九、房建工程作业安全措施
        1.检查维修牵引变电所房屋及附属设备时,必须与变电所负责人联系,经同意登记签认后,在变电所有关人员监护下,方准进行。
        2.检查、维修与接触网接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作业人员及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的距离。
        3.在接触网带电时,严禁用竹竿及金属长大物件等测量接触网与房屋、建筑、设备的距离。
        4.在站场施工时,严禁水柱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装卸湿粉石灰时,应尽量远离接触网,防止破坏及降低接触网对地绝缘。
        5.手持木杆、梯子等工具通过接触网时,必须水平通过,不准高举超过安全距离。
        6.在修建靠近接触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严禁借助铁塔支柱搭脚手架或在铁塔支柱上下。
        十、接触网分停(分段停电)作业安全措施
        1.接触网实行上下行分段停电作业,要使作业组成员始终处于接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保护接地线与接触网相连,要有足够的接触面积和良好的导电性。
        2.在一线停电一线有电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改用35千伏级的音响验电器。
        3.在停电线路上作业时,作业组成员(包括所持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距离要保持在允许范围内,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4.作业人员(包括工具、器材)不得侵入未停电的邻线界限,接地线人员负责本线和邻线车辆通过的防护。
        5.接触网检修时,供电部门必须在车站行车室指派人员,随时监视列车运行状态,注意车站值班员要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组。
        6.实行上下行分停作业时,为避免错入工作区,各业务系统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并必须分别办理上行和下行停电工作票。一线作业完毕必须清点人数、地线数,无误后方可消令,然后再办理另一线路停电作业命令。
        7.各业务系统在施工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一线已线封闭,在不执行双线避车和中间停止作业下道避车时,要根据本系统施工特点,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不允许电力机车、蒸汽机车通过渡线或间隙,并采取封闭措施。
        8.穿越有电线路搬运梯车时,必须放倒移动。
        9.在双线桥隧、高堤、深堑等处所施工时,要注意人员、机具避车,做到提前通知,统一行动。
        10.对在接触网分段停电的电化区段作业的有关人员,各单位要组织搞好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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