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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17日

        6.4.2 同时再采用“相电流”、“零序或负序电流”动作,配合“断路器合闸位置”两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经第二时限去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并发出“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中央信号。
        6.4.3 采用主变保护中由主变各侧“复合电压闭锁组件”(或逻辑)动作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组件,当采用微机变压器保护时,应具备主变“各侧复合电压闭锁动作”信号输出的空接点。
        6.5 变压器的非电量保护应满足四川电力公司[2006]135号文件要求。
        6.6 变压器的瓦斯保护应防水、防油渗漏、密封性好。气体继电器由中间端子箱的引出电缆应直接接入保护柜,瓦斯继电器应1~3年校验一次。
        6.7  新安装的压力释放阀必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压力释放阀应定期校验。运行超过10年应更换。
        6.8 压力释放装置、气体继电器宜备有经校验合格的备品。
        7 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
        7.1 大型机组、重要电厂的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对系统和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发电机变压器保护的原理构成复杂,牵涉面广,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也难以处理。因此,有关设计、制造单位和发电厂及其调度部门应针对发电机变压器组一次结构和继电保护的配置与二次接线方案,对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都应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消除隐患。
        7.2 在对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时应遵循《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684-1999),并注意以下原则:
        7.2.1 在整定计算大型机组高频、低频、过压和欠压保护时应分别根据发电机组在并网前、后的不同运行工况和制造厂提供的发电机组的特性曲线进行。同时还需注意与水轮机过速保护,和励磁系统过压、欠压以及过励、低励保护的整定配合关系。
        7.2.2 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组的过励磁保护时应全面考虑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并按电压调节器过励限制首先动作,其次是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动作,然后再是发电机转子过负荷动作的阶梯关系进行。
        7.2.3 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时必须根据发电机在带不同负荷的运行工况下实测基波零序电压和发电机中性点侧三次谐波电压的有效值数据进行。
        7.2.4 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组负序电流保护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对称过负荷和负序电流的A值进行。
        7.2.5 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的差动保护时,在保护正确、可靠动作的前提下,不宜整定得过于灵敏,以避免不正确动作。
        7.3  1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变压器组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非电气量保护除外)保护。大型发电机组和重要发电厂的启动变保护宜采用双重化配置。在双重化配置中除了遵循3.1的要求外,还应注意做到:
        7.3.1 每套保护均应含完整的差动及后备保护,能反应被保护设备的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并能动作于跳闸或给出信号。
        7.3.2 发电机变压器组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出口跳闸回路应完全独立,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也应相对独立。
        7.3.3 两套完整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7.3.4 为与保护双重化配置相适应, 220kV变压器高压侧必须选用双跳圈机构的断路器,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它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7.4 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的启动组件、反时限和定时限应能分别整定,并要求其返回系数不低于0.96。整定计算时应全面考虑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
        7.5 认真分析和研究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动作行为,做好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选型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止系统单相故障发展为两相故障时,失步继电器的不正确动作行为。建设项目中设计、制造单位应将有关这些问题的计算、研究资料提供给发电厂有关部门和调度单位备案。发电机在进相运行前,应仔细检查和校核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测量原理、整定范围和动作特性。在发电机进相运行的上限工况时,防止发电机的失步、失磁保护装置不正确跳闸。
        7.6 发电机失步保护在发电机变压器组以外发生故障时不应误动作,只有测量到失步振荡中心位于发电机变压器组内部并对其安全构成威胁时,才作用于跳闸。跳闸时应尽量避免断路器两侧电势角在180度时开断。
        7.7  发电机失磁保护应能正确区分短路故障和失磁故障,同时还应配置振荡闭锁组件,防止系统振荡时发电机失磁保护不正确动作。
        7.8  100MW以下容量的发电机应装设不小于90%的定子接地保护,采用基波零序保护,投信号。
        7.9  在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断路器出现非全相运行时,首先应采取发电机降出力措施,然后由经快速返回的“负序或零序电流组件”闭锁的“断路器非全相判别组件”,以独立的时间组件以第一时限,启动独立的跳闸回路重跳本断路器一次,并发出“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的动作信号。若此时断路器故障仍然存在,可采用以下措施:
        7.9.1 以“零序或负序电流”任何一个组件动作、“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和“保护动作”三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通过独立的时间组件以第二时限去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并发出告警信号。
        7.9.2 同时经“零序或负序电流”组件任何一个组件动作以及三个相电流组件任何一个组件动作的“或逻辑”,与“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保护动作”三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动作后,经由独立的时间组件以第三时限去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并发出“断路器失灵保护启动的信号”。
        7.10 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气体保护、低阻抗保护应参照变压器气体保护和低阻抗保护的技术要求。
        7.11 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应要求发电机制造厂提供装设发电机横差保护的条件,优先考虑配置横差保护并要求该保护中的三次谐波滤过比应大于30。
        7.12 我公司发电机变压器组应配置专用故障录波器。
        7.13 重视与加强发电厂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与管理工作,杜绝因厂用系统保护不正确动作,扩大事故范围。
        7.13.1 加强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避免厂用电事故引起全厂停电。应结合检修定期对进入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各开关量进行检查,防止因输入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开关量错误,造成计算机监控系统误判断,引起机组故障。
        7.13.2 加强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管理,定期检验、试验,确保备用电源投入的可靠性。
        8 故障录波系统管理
        8.1 加强对继电保护的运行分析,应将线路、变压器、发变组保护各侧的电流信息接入故障录波器,电流回路应使用保护用CT二次绕组。
        8.2 严格执行微机录波器的定期检验调试工作。保证录波装置在任何故障情况下能快速启动,准确地记录故障参数。
        8.3 在对各保护装置进行调试或定检时,必须检查录波量、光字是否正确。
        8.4 加强事故记录、分析工作。对保护动作行为进行分析评价,提高事故分析和处理能力,防止保护误动故障重复发生。
        8.5 保存故障时的录波数据,以便于事后的故障分析。
        9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9.1 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中有关保护及二次回路抗干扰的规定,提高保护抗干扰能力。
        9.2 应认真对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尚未执行的要制定出计划时间表。
        9.3 应按《高压线路继电保护装置的“四统一”设计的技术原则》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中关于二次回路、保护电压二次回路切换的有关要求,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认真检查二次回路,做好整组试验。不论在新建工程,还是扩建和技改工程中都必须防止二次寄生回路的形成。
        9.4 应选用具有良好抗干扰性能的、并符合电力行业电磁兼容及相关的抗干扰技术标准的继电保护装置。
        9.5 应重视继电保护装置与接地网的可靠连接。根据开关场和一次设备安装的实际情况,宜敷设与厂、站主接地网紧密连接的等电位接地网。等电位接地网应满足以下要求:
        9.5.1 应在中控室、保护室、敷设二次电缆的沟道、开关场的就地端子箱及保护用结合滤波器等处,使用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裸铜排(缆)敷设与主接地网紧密连接的等电位接地网。
        9.5.2 在中控室、保护室柜屏下层的电缆室内,按柜屏布置的方向敷设100 mm2的专用铜排(缆),将该专用铜排(缆)首末端连接,形成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必须用至少4 根以上、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排(缆)与厂、站的主接地网在电缆竖井处可靠连接。
        9.5.3 静态保护和控制装置的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100mm2的接地铜排。屏柜上装置的接地端子应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铜排相连。接地铜排应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缆与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相连。
        9.5.4沿二次电缆的沟道敷设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裸铜排(缆),构建室外的等电位接地网。
        9.5.5分散布置的保护就地站、通信室与中控室之间,应使用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紧密与厂、站主接地网相连接的铜排(缆)将保护就地站与中控室的等电位接地网可靠连接。
        9.5.6  保护及相关二次回路和光纤收发信机的电缆屏蔽层应使用截面不小于4 mm2多股铜质软导线可靠连接到等电位接地网的铜排上。
        9.5.7 在开关场的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刀闸和电流、电压互感器等设备的二次电缆应经金属管从一次设备的接线盒(箱)引至就地端子箱,并将金属管的上端与上述设备的底座和金属外壳良好焊接,下端就近与主接地网良好焊接。在就地端子箱处将这些二次电缆的屏蔽层使用截面不小于4 mm2多股铜质软导线可靠单端连接至等电位接地网的铜排上。
        9.6 静态型、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的厂、站接地电阻应符合GB/T2887-1989和GB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技术条件所规定不大于0.5欧姆的要求,上述设备的机箱应构成良好电磁屏蔽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7 在实施抗干扰措施时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的规定。既要保证抗干扰措施的效果,同时也要防止损坏设备。
        9.8 对经长电缆跳闸的回路,要采取防止长电缆分布电容影响和防止出口继电器误动的措施,如不同用途的电缆分开布置、增加出口继电器动作功率,或通过光纤跳闸信道传送跳闸信号等措施。
        9.9 应注意校核继电保护通信设备(光纤、微波、载波)传输信号的可靠性和冗余度,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保护不正确动作。
        9.10 应加强对保护信息远传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远程修改微机保护的软件、整定值和配置文件。同时还应注意防止干扰经由微机保护的通讯接口侵入,导致继电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
        9.11 在发电机厂房内的保护、控制二次回路均应使用屏蔽电缆。用于定子接地保护的发电机中性点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接地点应在定子接地保护柜内一点接地。
        9.12 交流电流和交流电压回路、交流和直流回路、强电和弱电回路,以及来自开关场电压互感器二次的四根引入线和电压互感器开口三角绕组的两根引入线均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
        9.13 新建和扩建工程宜选用具有多次级的电流互感器,优先选用贯穿(倒置)式电流互感器。
        9.14 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所有二次回路的电缆均应使用屏蔽电缆,除另有规定外,电缆屏蔽层应两端可靠接地,严禁使用电缆内的空线替代屏蔽层接地。二次回路电缆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9.14.1 合理规划二次电缆的路径,尽可能离开高压母线、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接地点、并联电容器、电容式电流、电压互感器及电容式套管等设备,避免和减少迂回,缩短二次电缆的长度,与运行设备无关的电缆应予拆除。
        9.14.2 交流电流和交流电压回路、交流和直流回路、强电和弱电回路,以及来自开关场电压互感器二次的四根引入线和电压互感器开口三角绕组的两根引入线均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
         9.14.3 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母差和断路器失灵等重要保护的起动和跳闸回路均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
        9.15 重视继电保护二次回路的接地问题,并定期检查这些接地点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继电保护二次回路接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9.15.1 保护柜屏和继电保护装置本体应设有专用的接地端子,微机型保护装置和收发信机机箱应构成良好的电磁屏蔽体,并使用截面不小于4 mm2多股铜质软导线可靠连接至等电位接地网的铜排上。
        9.15.2 公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只允许在控制室内有一点接地,为保证接地可靠,各电压互感器的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开的开关或熔断器等。己在控制室一点接地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宜在开关场将二次线圈中性点经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接地,其击穿电压峰值应大于30·Imax伏(Imax为电网接地故障时通过变电站的可能最大接地电流有效值,单位为kA)。应定期检查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防止造成电压二次回路多点接地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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