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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17日

        9.15.3 公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二次回路只允许、且必须在相关保护柜屏内一点接地。独立的、与其他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没有电气联系的二次回路应在开关场一点接地。
        9.15.4 采用线路电压互感器不同绕组的两套线路保护,其线路电压互感器各二次绕组中性线N在开关场可靠连接并接地,各二次绕组中性线N不能共用,且在保护屏内不应连接,也不接地。
        9.15.5 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柜屏内的交流供电电源(照明、打印机和调制解调器)的中性线(零线)不应接入等电位接地网。
        9.16 所有涉及直接跳闸的重要回路应采用动作电压在额定直流电源电压的55%~70%范围以内的中间继电器,并要求其动作功率不低于5W。
        9.17 针对来自系统操作、故障、直流接地等异常情况,应采取有效防误动措施,防止保护装置单一元件损坏可能引起的不正确动作。断路器失灵起动母差保护出口跳闸、非电量保护直接跳闸、变压器断路器失灵启动等重要回路宜采用双开入接口,必要时,还可增加双路重动继电器分别对双开入量进行重动。
        9.18 遵守保护装置24V开入电源不出保护室的原则,以免引进干扰。
        9.19 电流回路端子禁止使用旋钮式试验端子。
        10 通信
        10.1 安装在通信室的保护专用光电转换设备与通信设备间应使用屏蔽电缆,并按敷设等电位接地网的要求,沿这些电缆敷设截面不小于100mm2铜排(缆)可靠与通信设备的接地网紧密连接。
        10.2  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应采用同一路由收发、往返延时一致的通道。
        10.3 重点清查传输允许命令信号的继电保护复用接口设备,要求不带有延时展宽,防止系统功率倒向时引起继电保护误动作。
        11 互感器
        11.1 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根据《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和计算导则》DL/T 866-2004、《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GB 16847-1997和电网发展的情况进行互感器的选型工作,并充分考虑到保护双重化配置的要求,优先选用贯穿式电流互感器。
        11.2  对已运行的电流、电压互感器,特别是用于各类差动保护的电流互感器应按11.1进行复查,对不满足要求的应及时调整互感器的变比或安排更换。
        11.3  用于220kV~500kV电网的母线差动、变压器差动和发变组差动保护各支路的电流互感器应优先选用误差限制系数和饱和电压较高的电流互感器。
        11.4  在各类差动保护中暂态电流互感器与常规电流互感器不能混用。
        11.5  应对已运行的母线、变压器和发变组差动保护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负载进行10%误差计算和分析,校核主设备各侧二次负载的平衡情况,并留有足够裕度。不符合要求的电流互感器应安排更换。
        11.6  线路或主设备保护电流二次回路使用“和电流”的接线方式时,两侧电流互感器的相关特性应一致,避免在遇到较大短路电流时因“和电流”接线的“汲出效应”导致保护不正确动作。
        11.7  各类保护装置接于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时,应考虑到既要消除保护死区,同时又要尽可能减轻电流互感器本身故障时所产生的影响。
        11.8  保护屏柜上交流电压回路的空气开关应与电压回路总路开关在跳闸时限上有明确配合关系。
        11.9  对设计中电流互感器的要求:
        11.9.1  500kV系统的电流互感器,其一次电流不宜超过3000A,220kV系统的电流互感器,其一次电流宜取2×750A。
        11.9.2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电流只能设计为5A或1A。
        11.9.3  变压器同侧的开关电流互感器及套管电流互感器设计中应尽量取为一致,若不一致,也应设计为整数倍关系,以便于整定和运行。
        11.9.4  同一母线上各元件的电流互感器变比设计中应尽量一致或整数倍关系,以便于母线保护整定及运行。
        12 直流系统
        12.1 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按《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 和《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92 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工作。
        12.2 所有已运行的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和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都应按《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24-2000 和《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DL/T781-2001 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12.3 重要的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的直流系统应采用两组蓄电池、三台充电装置的方案,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于直流母线,作为备用的第三台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
        12.4 直流母线应采用分段运行的方式,每段母线应分别采用独立的蓄电池组供电,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置联络断路器,正常运行时断路器处于断开位置。当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
        12.5 加强保护直流系统熔断器、自动开关的维护和管理,加强直流回路保险搭配的管理,保护装置应采用直流专用空气开关。对直流回路保险的搭配情况应进行清理,切实做到分级搭配,防止事故情况下越级爆保险或因保险烧坏开关拒跳,保证继电保护操作电源的可靠性。防止出现二次寄生回路,提高继电保护装置抗干扰能力。
        12.6 为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或自动开关不正常跳闸而扩大事故,在配置直流熔断器和自动开关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对于采用近后备原则进行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每套保护装置应由不同的电源供电,并分别设有专用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2) 母线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各种双断路器接线方式的线路保护等保护装置与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供电。
        3) 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供电。
        4) 直流电源总输出回路、直流分段母线的输出回路宜按逐级配合的原则设置熔断器,保护柜屏的直流电源进线应使用自动开关。
        5) 直流总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熔断器时,直流熔断器应分级配置,逐级配合。
        6) 直流总输出回路装设熔断器,直流分路装设自动开关时,必须保证熔断器与小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
        7) 直流总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自动开关时,必须确保上、下级自动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自动开关的额定工作电流应按最大动态负荷电流(即保护三相同时动作、跳闸和收发信机在满功率发信的状态下)的2.0 倍选用。
        12.7 为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或自动开关失灵而扩大事故,应定期对运行中的熔断器和自动开关进行检验,严禁质量不合格的熔断器和自动开关投入运行。
        12.8 继电保护直流系统运行中的电压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最低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85%,最高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110%。
        12.9 应加强对直流系统的管理,防止直流系统故障,特别要重点防止交流电混入直流回路,造成电网事故。
        12.10 加强蓄电池组的运行维护管理,防止运行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造成蓄电池组损坏。
        13 运行与检修
        13.1 进一步规范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在各个工作环节上的行为,及时编制、修订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和检修校验规程,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典型操作票和安全措施票,在检修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通过有秩序的工作和严格的技术监督,杜绝继电保护人员因人为责任造成的“误碰、误整定、误接线”事故。
        13.2 应加强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维护,重视快速主保护的备品备件管理和消缺工作。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时间应不低于规定时间。
        13.3 认真做好微机保护及保护信息管理机等设备软件版本的管理工作,特别注重计算机安全问题,加强二次安防管理,防止因各类计算机病毒危及设备而造成微机保护不正确动作和误整定、误试验等。
        13.4 应加强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的检验、管理与防病毒工作,防止因试验设备性能、特性不良而引起对保护装置的误整定、误试验。
        13.5 结合技术监督检查、检修和运行维护工作,检查公司流域各电厂继电保护接地系统和抗干扰措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13.6 在电压切换和电压闭锁回路、断路器失灵保护、母线差动保护、远跳、远切、联切回路以及“和电流”等接线方式有关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特别认真做好安全隔离措施。
        13.7 结合变压器检修工作,应认真校验气体继电器的整定动作情况。对大型变压器应配备经校验性能良好、整定正确的气体继电器作为备品,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13.8 所有的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横差等)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13.9 定期检查和分析每套保护在运行中反映出来的各类不平衡分量。微机型差动保护应能在差流越限时发出告警信号,应建立定期检查和记录差流的制度,从中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13.10 母线差动保护停用时,应避免母线倒闸操作。母线差动保护检修时,应充分考虑异常气象条件的影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检修作业程序,尽可能缩短母线差动保护的检修时间。
        13.11 微机保护装置的开关电源宜在运行6年后予以更换。
        13.12 新投产的线路、母线和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等保护应认真编写启动方案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做好事故预想,并采取防止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有效措施。设备启动正常后应及时恢复为正常运行方式,确保电网故障能可靠切除。
        13.13 检修设备在投运前,应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有无电压二次回路短路、电流二次回路开路和不符合运行要求的接地点的现象。
        13.14 在一次设备进行操作或检修时,应采取防止距离保护失压,以及变压器差动保护和低阻抗保护误动的有效措施。
        13.15 在运行线路、母线、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的保护上进行定值修改前,应认真考虑防止保护误动作的有效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现场设备的安全性。
        13.6 加强对继电保护的运行分析,应将变压器、发变组保护各侧的电流信息接入故障录波器。
        13.17 定期检查各保护装置打印机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打印纸是否足够,是否安装正确,以确保事故时能迅速、准确、连续地打印事故报告,利于故障分析,及时作出分析结论。
        13.18对重要变电所、发电厂配置单套母差保护的母线应尽量减少母线无母差保护运行时间,严禁无母差保护时进行母线及相关元件的倒闸操作。
        13.19加强继电保护试验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每年应对微机型继电保护试验装置进行精度检测,确保试验装置的准确度及各项功能满足继电保护试验的要求,凡不满足要求的仪器、仪表应采用外接0.5级测量表计,防止因试验仪器、仪表存在问题而造成继电保护误整定、误试验。
        13.20 继电保护要求100%投入。一次设备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因故障或检修工作需要,需退出运行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属调度管辖设备,还应报调度批准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退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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