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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线路架空顶涵施工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1日

        4、开工前做好测量工作,搞好中线和水准点复测和交接记录,施工中实行复核制度,各种技术文件下达均实行复核制。
        5、各种材料合格证、配合比单、隐蔽工程检查证、施工日志、竣工资料、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齐全。
        6、做好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人员检查并办好签证事宜。
        7、所用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资料,表面无锈和伤痕;按图纸及规范要求绑扎。
        8、涵内、外侧使用定型钢模;模板具有一定的刚度、强度、稳定性,不变形、不错台,支撑牢靠,保证钢筋混凝土箱身的各部位尺寸。
        9、砼所用砂石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按配合比施工,砼入模后分层分段浇捣密实。拆模后,无蜂窝麻面,漏筋、孔洞现象。
        10、顶进工作是一顶多工序联合交叉作业,各工序工种密切配合、统一指挥,顶进前应检查砼强度,顶进过程严格控制箱涵中线和高程,涵就位后在误差允许范围内。
        11、线路加固的各项加固设施应按线路加固方案进行,并经 常检查轨距、水平,顶进完成后按要求恢复线路。
        四、防胀措施
        1、明确施工地段的锁定轨温,坚持作业前、中、后的轨温观测制度。
        2、如轨温超出锁定轨温作业范围,应按照先放散后施工的原则,对无缝线路进行放散后,再进行架空顶进作业。
        3、加强轨腰外侧的方向支撑、轨腰内侧的降温海绵条的检查,确保良好有效。
        4、在施工现场备存水桶、塑料管、防胀布、海绵等防胀备品,存放地点得当,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挪用,能随时拿出,同时要配备不超检校期的轨温计。
        5、施工范围内的无缝线路地段,要求随时观测轨温,每一小时记录一次,严格执行《维规》第4.3.7条规定,在轨温超过锁定轨温10℃时停止施工向段调度报告施工及防胀备品等情况,由施工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是否继续施工。当气温在35℃以上时,要随时观察线路的动态变化。
        6、在架空顶进过程中,如发现线路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顶进及其它作业,抓紧时间整修线路。在整修线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二清”、“三测”、“四不超”、“五不走”的作业制度。同时在施工地段两端备足道碴50m3。
        7、胀轨迹象、胀轨、跑道按下列情况掌握:用10米弦测量两股钢轨的方向偏差,高温期线路方向大于10mm、小于12mm为胀轨迹象;线路方向大于12mm、小于24mm为胀轨;线路方向大于24mm为跑道。有胀轨迹象时一方面要报段调度同时组织有经验的施工人员进行整治。
        8、复紧施工地段及前后75m范围内的轨枕扣件,加强锁定,并堆高碴肩。
        9、胀轨跑道处理程序:
        ①在作业中发现有胀轨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浇水降温,回填石碴并夯实,根据轨道变形情况,限速运行或果断拦停列车,严禁未浇水降温盲目拨小碎弯等作业。浇水降温应从胀轨范围以外100米处开始由两端向中间轻浇慢淋(钢轨上覆盖防胀布或轨腰夹海面以利吸水降温),两股钢轨同时进行,轨温明显下降后方可拨回线路。
        ②在作业或添乘检查中,发现线路方向或轨面水平明显不良,列车摇晃剧烈,有胀轨预兆时,应立即通知车站或司机扣车或停车,设置停车信号防护,并迅速组织人员处理。
        ③长时间浇水降温还不能恢复线路时,在地形许可条件下采取拨道措施,即从跑道故障处两端向中间拨成半径不小于200米的反向曲线,曲线间夹直线不得短于10米,双线地段拨后满足线间距要求;在困难地形条件下,可用乙炔切断钢轨,松开扣件放散应力,然后用夹板和急救器加固,开通线路。
        ④发生胀轨跑道处理后开通线路(如上几种情况)一律限速5km/h放行列车,并派人看守。
              10、按规定安排领导干部包保。
        五、防洪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防洪措施》及施工现场防洪工作的安排,加强对防洪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防洪、安全、效益一体的观念,提前做好防洪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检查组织、措施、制度、物质设备及抢险队伍是否得到落实,以确保汛期行车畅通和人身、机具设备安全。
        2、成立防洪抢险队。队长:施工负责人;队员:由施工主体单位人员组成,不少于40人。
        3、施工工地必须要有防洪备品:草袋500条,铁锨30把,彩条布100米,大沙、水泥、铁丝、片石、抽水设备等。
        4、在架空顶进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地要建立值班看守观测制度。施工人员应注意收听和记录天气预报及段调度的防洪通知,有情况及时向施工领导小组报告。
        5、架空顶进过程中开挖路基时,要在架空工作彻底完成后进行,并连续不间断施工,各工序应衔接紧凑,完工后及时进行两侧填土并夯实,尽可能缩短防护涵上部路基暴露时间,防止坍塌,危及行车安全。基坑开挖时,坑顶四周地面作成反坡,距坑缘一定距离处设截水沟,防止雨水流入坑内。如遇到下雨时,要提前在防护涵上部路基铺设彩条布,当雨量增加时,要用铁锨填土、堆放事先装好土的草袋、等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路基。
        6、当降雨量达到一级警戒雨量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冒雨检查,重点检查线路是否下沉、基坑是否稳定、基坑存水是否能及时排出、路基边坡是否溜塌下沉,产生裂缝等情况,发现水害与险情按《技规》第306.307条办理,并及时向段调度和施工领导小组报告。
        7、当降雨量达到二级警戒雨量时,应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在施工地段前要拦停列车,并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进行“运统-46”登记。冒雨检查班次间隔不得大于0.5小时。同时施工地段路基应派专人24小时看守,随时观察路基发生溜坍的可能,雨后检查时间要延长,遇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立即设置防护拦停列车,抓紧抢通。
        8、架空顶进过程中开挖路基时,要千方百计确保路基稳定,开挖时应采取随挖随顶的原则,不得长距离连续开挖或挖好基坑后长期暴露不顶,地质条件较差有坍塌可能时,及时加以支撑防护。
        9、施工工地要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工地防护人员。防护人员要坚守岗位,应加强对该段线路的观测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列车通过时及时正确显示信号,遇有危及列车安全的故障时,果断显示停车信号,拦停列车;故障处理完毕要专人进行检查,确认线路符合放行列车条件时,方准放行列车。
        10、按规定安排领导干部包保。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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