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放炮前由专人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并待防护工作一切就绪后发出点炮信号。爆破作业时,装完炮眼引起爆的间隔时间不宜大于10分钟,起爆后如确认炮已响完于最后一响5分钟后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和撤除警戒人员。
6、炮响后,爆破人员应按规定对爆破区域进行检查有无瞎炮、危石、落石以及侵限等,轨距、通讯线、缆等有无损坏,并立即清理线路上的泥渣和边坡上松动石块,确保行车安全。
7、经检查线路符合放行列车条件后,施工员专人向车站驻站联络员报告办理开通手续,经车站值班员签认消点后开通线路。
8、最好采用控制爆破,其炮眼的距离、深度、用药量,预计一次性爆破量等,都应要求在给予的封锁时间内完成。
9、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10、严禁放大炮,实行小药量爆破,警戒范围为距爆破点200m设警戒人员。
11、严格管理爆破器材,安排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时,避开人员密集地段,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爆破器材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人收藏,乱丢乱放。
四、机械土石方施工注意事项
1、机械土石方施工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放桩,严格按照坡率施工,不得有超欠挖现象发生;机械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与防护;
2、人工刷坡不得上下重叠作业,边坡高度大于2米时应按高空作业的要求进行;
3、靠近既有线施工时,在靠既有线侧应留不少于3米宽的隔离防护带,大型土石方的爆破应符合前面土建工程施工所列的爆破要求;
4、大型机械夜间停放不准在高挖方的坡顶和靠边坡的作业面边停放,必须开出作业面;防止夜间降雨边坡坍溜而掩埋、损坏设备。
5、油料库应设专用消防设施,爆炸物品库的设置与管理应符合公安部门的特殊要求,制度要健全,消防设施要配齐,台帐要清楚。
6、要经常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
,防止交通事故及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严禁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严禁酒后开车,无证驾驶,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
五、对地下管线探查及其附近作业注意事项
施工前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查看,探明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的位置、范围、走向及埋深等情况,根据运营单位及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技术交底对已探明的地下管线进行标记及保护,经申报批准后方可对其进行移出。
严禁施工中盲目开挖,不听从指挥开挖。对施工时暂时不能移出的地下管线除作好标记外,应随时安排人员检查防护,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目的对地下管线进行挖掘及移位,待该地段地下管线完全移出施工区域外方可进行该区域施工。
六、施工后安全检查程序
每次施工完毕,施工人员要对施工地段的线路、通讯设施、施工用的机、料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做到不留死角,确认不存在任何影响行车安全因素后,方可通知驻站联络员和工人下班。
若设备管理单位在工地设有安全监督配合人员时,检查结果应与配合人员相互在记录上签认,内容要完整,职责要明确,时间要准确。
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人员在工地提出(指出)错误施工行为时,施工人员要乐意接受,立即纠正,尊重配合人员的辛勤劳动,不得做有损企业形象的言行。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