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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启备变及厂用带电安全控制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18日

        2 专项措施:
        2.1 防止110kV断路器在保护向量复测过程中误掉闸的措施和预案:
        2.1.1 在本环节开始之前要得到试运组关于升压站系统核相、保护向量校验正确的肯定答复,需要书面报告的要准备齐全,并向网调如实汇报。
        2.1.2 在本环节开始之前要认真核对110kV系统运行方式,就地检查开关三相确已合好。
        2.1.3 启备变带电后可以进行保护向量测试时,禁止任何人触动网控继电器室断路器保护柜内各控制开关以及上述开关汇控柜内的控制小开关。
        2.1.4 调试人员只能进行有关向量的测量工作,禁止在保护回路进行其它工作,防止造成断路器误掉闸。
        2.1.5 复测过程中应派人就地监视各断路器及其隔离开关运行情况,如果发生断路器声音异常、SF6气体压力下降、套管引线接头温度不正常升高(用红外测温仪)以及套管放电、闪络时,应立即汇报值长,联系调度中止试验,断开启备变高压侧开关,然后进行故障处理。
        2.1.6 如果复测过程中断路器掉闸,应立即汇报调度,按调度命令处理。
        2.2 防止启备变全电压冲击及带电运行过程中严重损坏的措施和预案:
        2.2.1 启备变带电前,试验报告应齐全,确认启备变具备投运条件,启备变的消防设施应齐全并验收合格。
        2.2.2 运行人员要按运行规程中备用变压器的检查标准对启备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启备变备用状态良好。
        2.2.3 高压侧接线工作完成后,运行人员应认真检查变压器清洁完好,拉开高压侧接地刀闸,拆开高压侧中性点接地线,拉出低压侧接地小车,断开低压侧A、B分支接地点,并摇测绝缘合格,然后才能进行变压器转热备用状态的操作(测量绝缘合格后,必须恢复高压侧中性点接地线、低压侧A、B分支接地点)。
        2.2.4 变压器全电压冲击试验要按调试组命令进行,第一次充电时,应派人就地监视启备变运行情况,检查电压表指示正确,并对变压器进行一次带电状态下的全面检查,有任何异常情况都必须汇报试运指挥部。
        2.2.5 每次充电检查无异常时才允许进行下一次冲击,每次冲击试验间隔不得少于5分钟。
        2.2.6 变压器分接头调整试验前应检查分接开关油箱油位、油色正常,并有调试人员关于分接开关接触电阻测量合格的书面报告。分接头调整时应逐一进行,每个分头停留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准确记录低压侧电压值。调整中若分接开关连续动作,应紧停分接开关,原因查清之前,不得再进行调整。
        2.2.7 带电初期应加强启备变运行检查,至少每2小时检查一次,坚持执行3天以上。
        2.2.8 如果启备变运行中出现运行规程中紧停规定所列现象时应果断停运,防止变压器严重损坏。在启备变空载运行阶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汇报,情况不明,难于判断时也应执行紧停规定。
        2.3 防止误操作造成带电设备损坏和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措施:
        2.3.1 监护人和操作人应同时确认开关位置和编号相对应。
        2.3.2 监护人应监护操作人员的操作与指挥下达的指令一致。
        2.3.3 操作人员确认高压开关接地刀断开后,方可将开关推入工作位置。
        2.3.4 操作人应复诵下达的指令。
        2.3.5 监护人应监护操作人员不允许进行指挥命令以外的操作。
        2.3.6 监护人和操作人应与带电导体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3.7 启备变带电后,任何人不允许攀爬变压器。
        2.3.8 6kV母线带电后,未办理相应工作票任何人不允许打开母线后盖和进入开关柜内。
        2.3.9 低压变压器带电后,任何人不允许进入变压器小室。
        2.3.10 当发生带电设备损坏和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指挥人员应首先命令DCS、NCS操作人员发出跳开电源开关指令,立即断开电源,抢救受伤人员,并查明事故原因。
        2.4 防止设备火灾事故的措施:
        2.4.1 各配电室应配备足够的适合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参加带电人员应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4.2 检查各配电室排烟机应能可靠随时投运。
        2.4.3 启备变一旦发生火灾,指挥人员应首先命令操作人员断开上一级电源开关,迅速投入消防系统或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如油溢在变压器顶盖上着火时,应打开下部油门放油,使变压器油位低于着火处,若是变压器内部故障引起着火时,则不能放油,以防变压器发生爆炸。同时立即通知消防部门,并查明事故原因。
        2.4.4 电缆着火时,应切断电源,将邻近受到威胁的电缆停电。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或砂子灭火,禁止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灭火时禁止用手触动或移动电缆。进入电缆沟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2.5 电流互感器开路故障
        若发现电流端子有火花、放电声,电流互感器有异常声音或过热、冒烟、焦臭等现象。电流指示有一项或两项突然降为零。应立即请示值长停电处理。
        2.6 直流电源消失
            如发现直流电源消失,应立即检查保险、小空开、直流母线。查找故障点,立即恢复直流电源。若在发生故障时,断路器控制电源消失,断路器拒动,迅速派人手动跳闸。手动跳闸无效,应立即断开上一级断路器。
        2.7 当主要设备第一次冲击带电时,应严密监视电流、电压的变化情况。如电流、电压超出主要设备的冲击规范值时应紧急跳开电源开关,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主设备的损坏。
        2.8 系统带电后应严密监视主要设备的运行参数,如运行参数突变,超出设备规范值,运行人员有权按运行规程的要求紧急处理事故。但处理完后,应向调试、试运指挥部及时汇报事故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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