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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17日

为保证生产生活供电安全,减少供电事故,提高供电的可靠 性,特制定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1、临时变电所供电电源必须为双回路,供电线路截面的选择、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矿井供电线路每旬必须安排专人巡线,重点对杆塔基础、 线路走廊高杆植物、线路绝缘状况、10KV线路避雷线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为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工业广场10KV变电所母线均采用 单母线分段并列运的供电方式。主、副井冻结及井筒施工等重要部位均采用10KV双回路供电,其单回路完全满足供电要求。
4、为避免雷电危害,10KV线路安装有避雷线,工业广场 10KV变电站及各施工单位箱变及变压器均安装有避雷装置(避雷针、避雷器)。
5、临时变电站为10KV开闭所,且开关柜均装设带有电流保 护(过流、短路、过负荷)、电压保护(过压、欠压)、漏电保护(小电流接地保护)。
6、主要变配电设施、防雷电装置每年做一次预防性试验, 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的处理不得过夜。
7、凡双回路供电的,每月底必须倒换电源一次。
8、加强供电系统的安全检查,保护系统定值每季度校核一次,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定值。对发现不按规定调整定值的进行 重罚。漏电保护、接地保护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做试跳 或检查,并做好试跳及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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