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和执行各种建筑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如电气线路安装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等。
2. 根据施工环境的特点,建立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和维护检修制度,并对开头设备、临时线路等建立专人管理责任制。
3.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尤其要做好雨季和雨季中的安全检查。
4. 加强培训,使操作人员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和触电急救的技能。
5. 熟悉施工现场用电规定。施工现场原则上要远离高压线,不得已时应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否则必须停电后才能进行作业。
6. 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妥善地接接零,同时注意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能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7. 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定期检查,应停电作业,并在箱门或闸把上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如带电作业,就一定要安排两个人,由其中有经验的一人负责监护,另一人操作。
8. 凡是施工工期超过工期三个月的工程,所有电气设备、线路均按正式工程要求安装。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服务楼项目部
200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