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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交叉跨越防触电的纠正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27日
1 事故简况
来宾至芙蓉220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中,分包单位四川省武胜县明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对9#至10#跨越河46权村线10kV电力线交叉跨越点进行高度测量时,塔尺碰到10kV电力线,发生了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2 事故原因分析
2.1 当事人在配合测量操作中,违章作业,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关于在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10kV及以下)工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的规定,在第二次竖立塔尺过程中,未能正确估计电力线的高度,也不听取在附近从事安装跳线人员的提醒,自行调整塔尺的长度达5米,致使塔尺过于靠近10kV电力线,导致了触电事故的发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2施工队安全管理不到位,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项没有针对性,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3由于现场甘蔗比较高,测量视线受影响,测量视线不好;该跨越档内的10kV农网电力线路对地距离比较低(线对地面的距离为4.95米,甘蔗叶几乎触及10kV导线);工作地点在高速公路附近,来往车辆多,噪声较大,测量工作传话、联络受干扰,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影响。
3 纠正及预防措施
3.1 架线施工前编制的架线施工作业指导书,测量交叉跨越电力线的跨越距离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包括民工)进行技术、安全交底,让所有参加架线的施工人员熟悉、掌握该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
3.2测量交叉跨越电力线的跨越距离工作,应明确测量技工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兼安全负责人。
3.3 执行工作票制度,交叉跨越测量作业组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事项交底。
3.4 在电力线附近测量时,严禁使用铝合金塔尺、花杆或其它金属制作的尺具,要求使用木质塔尺或玻璃钢绝缘材料制作的塔尺。
3.5 测量技工应选择视线不受影响的位置设置仪器,并对持尺的人员随时进行监视和监护。
3.6 线路测量工作应使用无线电对讲机,保证测量仪器操作人员与持尺人员的联系信号畅通。
3.7 测量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先估计电力线的高度,当电力线的估计高度小于或接近塔尺全长(5m)加上表1的安全距离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取出塔尺上段或下段来减小其长度,使塔尺长度加上表1的安全距离小于电力线的高度,才能把塔尺给配合人员进行测量工作。
3.8 测量作业时,配合测量工作人员立起的塔尺或花杆及其它尺具与电力线的距离必须大于表1规定。
                表1 测量尺具与电力线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项目
≤10
35
110
220
测量尺具与电力线的最小安全距离(m)
2.0
3.5
4.0
5.0
 
4、措施执行和监督要求
4.1本措施由项目总工或技术员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贯彻执行。
4.2 本措施应作为施工安全作业票的内容,在每次线路跨越测量作业前向施工人员宣读。
4.3本措施由队技术员、安全员监督实施。
4.4项目部的技术、安监部门应对本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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