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带电运行电力线路跨越架搭设、拆除”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表5-2 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 安全距离(m) | 电压等级(kV) | 安全距离(m) |
10及以下 | 1.0 | 330 | 5.0 |
20、35 | 2.5 | 500 | 6.0 |
63(66)、110 | 3.0 | 750 | 9.0 |
220 | 4.0 | 1000 | 10.5 |
8. 架体组立完成后,应将其各层拉线按设计要求锚固,并调至设计预紧力。
9. 各拉线地锚埋深必须按“地锚设计分坑图”及架体设计要求进行,并由安
全人员监护。
10. 使用尼龙绳、绝缘网封顶,封顶网的承力绳必须绑牢,且张紧后的最大弛度不大于0.5米。
三、钢管跨越架拆除规定
1. 拆除跨越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拆除时两人一组在架上作业,必须相互配合,拆除后的材料必须用绳索放下,不得抛掷。
2. 在拆除支撑及拉线时要考虑架子有无倾倒的可能,必要时在下层做临时支撑或拉线。
3.跨越架拆除应至上而下拆除切不可采取整体推到,跨越架拆除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将垃圾整理运放到垃圾场确保路面整洁
四、钢管跨越架搭、拆安全措施
1. 跨越架搭设高度超过电力线安全距离高度后,架体、封顶网等一切接地体与电力线的距离均应确保4米及以上,跨越架搭设过程及搭设完毕后,跨越架及封顶网上不得有漂浮物,如钢丝绳或尼龙绳等。
2. 跨越架立杆应保持垂直,扣件螺栓应紧固,撑杆应按规定数量撑好。为保证承托绳及拉线与架体固定处有足够的承压力,所有的承托绳、拉线的固定点均要紧靠立杆边,跨越架搭设完毕应经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 跨越架从搭设到全部拆除期间24小时派人看守,以防偷盗和破坏事件发生
跨越架遭不测。
4.搭好跨越架,带电的线路要在跨越架的醒目位置悬挂“线路带电, 注意安全!”警示标识牌(光漆)。重要以及人员流动密集区跨越架 要有专人监护。
5.临近带电作业时,上下传递物必须用绝缘绳索,作业全过程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得在跨越架内侧攀登或作业,并严禁从封顶架上通过。
6. 紧线施工时设一人专门观察导地线高度。
7. 跨越架两端塔的导地线应采取防落线二道保险措施,导引绳升空应采取控制措施以免飘出越线架造成触电事故。展放导引绳应在两边跨越架上各挂一个滑车,并将越线架前后余线拖放完毕后脱开滑车慢慢升空。
8. 导引绳刚离开跨越架时漂移出越线架,应采取控制措施,采取最低档牵引速度牵引,用绳子保住待导引绳稳定并离开跨越架3~5米后松开控制绳。
9. 为防封网绳触电,应设专人观察封顶网对带电线路的距离,并随时调整确保保持安全距离。
10. 施工过程应注意观察跨越架松动或沉降情况,随时调整或垫木头或加固。
11. 跨越架对被跨越物的最小安全距离如下表:米
电压等级 | 10kV | 35kV | 110kV | 220kV |
水平距离 | 1.5 | 1.5 | 2.0 | 2.5 |
无地线封网与带电体的垂直距离 | 1.5 | 1.5 | 2.0 | 2.5 |
封顶网与地线垂直距离 | 0.5 | 0.5 | 1.0 | 1.5 |
五、现场安全监护要求
项目部设专人全程监护,报请监理项目部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