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为确保XX线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安全措施:
1、坑洞开挖工作
⑴施工前,应与地下管线、电缆等地下设施主管单位沟通,根据作业区域地下设施埋设走向图,掌握其分布情况,确定开挖位置。特别是涉及到天然气(煤气、自来水、地埋电线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时,应请其主管单位现场指挥、协调。
⑵要及时清理坑口土石块,土质松软处,应加设档板、撑木等,防止塌方。圩区、水田等地段应采取相应防塌措施。
⑶已开挖的沟(坑)应设盖板或可靠遮拦,挂警告标牌,夜间设置警示照明灯,并设专人看守。
⑷在下水道、煤气(天然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腐质物等附近从事挖沟(坑)时,应在地面上设监护人。挖深超过2米时,应采取戴防毒面具、带救生绳、向坑中送风等安全措施。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沟(坑)内的工作人员状况,防止人员气体中毒。
2、起重与运输工作
⑴起吊物品不得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载荷。吊件重量达到额定载荷的95%时,要由起重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指挥。
⑵起吊前,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吊绳、吊钩、支腿等,确认起重机械支平停稳。起吊时,应设专人指挥,明确分工,统一信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起吊。
⑶吊件全部离地后应暂停起吊,同时检查吊车自身稳定、重物捆绑、钢丝绳受力等情况。上述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起吊。
⑷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⑸在起吊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不得跨越人员头顶,吊臂旋转半径以内严禁站人。
⑹起吊成堆物件时,应采取防止滚动或翻倒的措施。钢筋混凝土电杆应分层起吊,每次吊起前,剩余电杆应用木楔掩牢,防止散堆伤人。
⑺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⑻吊车在带电设备下方或附近吊装时,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在场指导。吊车操作人员应与起吊指挥人员保持持续通讯。吊车应接地,严禁起重臂跨越带电线路进行作业,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在最大偏斜时)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拉绳应使用绝缘绳。
⑼人力搬运时,道路应平坦畅通。山区机械牵引作业,牵引线路两侧5米以内不得有人。
3、立杆、撤杆工作
⑴分工明确,信号统一、动作协调。要划定作业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⑵控制好电杆重心和电杆起立角度。控制、牵引等拉绳的控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操作、指挥,必要时可采取增加临时拉绳等措施。
⑶起吊作业的施工机械自身安全措施必须到位,防止因重心偏移、支撑不牢靠、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发生倾翻。起重吊钩必须有防脱扣闭锁。
⑷邻近带电的高压设备立(撤)杆作业时,生产技术人员应在现场指导,必要时制定“三措”一案,并采用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人体、施工机具、牵引绳、拉绳等无触及带电设备可能。导线、拉线、施工机具应可靠接地。
4、杆塔上施工工作
⑴登杆前应仔细检查杆根、基础、拉线等,工作前应再次确认作业范围无触电危险,如不能确定,则需重新验电。
⑵登杆前应认真核对、确认杆塔双重称号。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带后备保护绳),禁止杆上移位或上杆过程中不使用安全带。严禁安全带低挂高用。
⑶攀登老旧电杆前,应重点检查杆身是否牢固、埋深是否满足要求、电杆拉线是否牢靠。杆上作业前还应检查横担、金具等是否严重锈蚀。
⑷新立杆塔在杆根基础未完全牢固前禁止攀登。
⑸在经泥石流冲刷、内涝洪水浸泡、大风吹刮、强降雨冲刷后的线路上作业时,工作前应对线路、配电设施进行仔细检查,必要时在采取增加临时拉绳(或支好架杆)、培土加固等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登杆作业,严禁不采取可靠措施盲目作业。
⑹登杆前须认真检查登高器具(登高板、脚扣)是否牢固、可靠。严禁借助绳索、拉线上下杆塔。冰冻天气作业应增加相应防滑、防冻、保暖等措施。高温天气作业应增加相应防暑降温等措施。
⑺在可能有感应电的杆塔上作业时,在人体接触导线前应挂接保安线,作业结束人体脱离导线后方可拆除。
⑻杆上有人时禁止调整或拆除拉线。
⑼禁止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式松线。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杆上作业、移位时必须手扶牢固构件,禁止失去保护绳进行作业或换位。
5、搭、拆头工作
⑴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处坠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⑵首先必须验电确认无电。为防止突然来电,在工作地点可能来电各侧均应装设工作地线。
⑶禁止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增加工作内容或变更安全措施。
6、调整弧垂工作
⑴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处坠物等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⑵应做好防止导线抽跑、掉落的措施,涉及跨越河流、公路、铁路、人口密集区的线路时,要做好对应安全措施,必要时专人看守。应提前联系主管部门,协调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⑶调整弧垂工作应综合考虑风偏、强对流天气、季节(高温、严寒)、公路、铁路路(轨)面高度、房屋高度等因素。
7、装、拆拉线工作
⑴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空坠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⑵杆上有人时,禁止装拆拉线。
⑶老旧线路拆除拉线时,必要时增加临时拉线等安全措施,防止倒断杆。
⑷转角杆、耐张杆、终端杆及跨越高速公路、铁路、河流等线路电杆的拉线装拆工作,应增设临时拉绳,防止倒断杆。
⑸对于水田、圩区、山区(大档距)电杆拉线装拆工作必须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受力平衡、设施状况等因素,必要时进行补强,防止倒断杆。
8、放(紧、撤)线工作
⑴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杆塔、防高空坠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⑵放(紧、撤)线应专人指挥、统一信号、畅通信息、步调协调,并加强监护。
⑶交叉跨越、邻近电力线路时,要提前勘察现场,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⑷跨越河流、高速公路、铁路时,应提前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封航、封路、搭设跨越架、专人在交通道口看守、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⑸遇有障碍物挂住时,应先松动导线,沿线巡查,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重新开工,不能生拉硬拽。
⑹人员应站在牵引绳、导线外侧,不能站在导地线线圈内或牵引绳、架空线等下方,防止跑线伤人。
⑺放(紧、撤)线前应检查杆根、桩锚、拉线、基础。必要时应增加临时拉绳、桩锚,防止倒断杆。
⑻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松线。
⑼放(紧、撤)线作业,在关键地点、部位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