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低压系统的漏电保护功能正常有效,每个月必须对低压系统即0.66KV、1.14KV进行远方漏电试验,为保证试验安全有效,特编制本措施。
一、 远方漏电试验操作过程
1、试验必须有专门的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参加试验人员必须熟悉试验原理、接线方式和试验方法,并且听从安全负责人统一调度。
2、试验前由负责人清理试验区域无关人员,安排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联系好瓦检员和安全员进行瓦斯监测和安全监督,安排好专职电工准备接远方漏电试验远端压线电阻。
3、试验前必须对试验设备的接线进行复验,确认无误保证试验设备接地完好。
4、做就近漏电跳闸试验,确保移动变电站漏电检测跳闸功能正常后再做远方漏电试验。
5、试验地点必须选在最远端,可以是磁力启动器的负荷侧或者电机的接线腔(见附图)。
6、试验选择磁力启动器时试验电阻的一端接在熔断器的螺栓上,另一端接在外壳接地螺栓上;试验选择电机时,试验电阻一端接在电机一相接线螺栓上,另一端接在外壳接地螺栓上,但无论选在以上任一处,都要保证被试设备隔爆性能完好,盖上外盖上好螺栓。
7、所有接线完毕,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盖上外盖送电,观察移动变电站或馈电开关是否跳闸,如立即跳闸,说明检漏继电器动作可靠。
8、若未跳闸,必须先停移动变电站电,再对系统检漏功能进行检查。
9、试验完毕后,必须拆除试验电阻,恢复被试设备原来状态。
二、 安全技术措施
1、试验前必须填写矿发的远方漏电试验工作票,并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试验。
2、进行远方漏电试验电阻必须进行校验,必须符合规定(0.38KV用3.5千欧10瓦电阻,0.66KV用11千欧10瓦电阻,1.14KV用22千欧10瓦电阻)方可使用。
3、进行试验过程中,所有停电必须挂停电牌并设专人看管、送电操作必须由试验人员本人进行,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
4、除试验人员外,无关人员严禁靠近试验区域。
5、试验前必须对试验设备的接线进行复验,确认无误保证试验设备接地完好,所有人员撤离后,方可进行试验。
6、试验前必须先做就近漏电试验,在近端漏电试验正常后方可进行远方漏电试验。
7、试验操作必须由2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8、试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精力集中,随时警戒异常情况的发生。
9、各处停送电必须设专人负责,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10、各处停送电严格按停送电制度执行。
11、远方漏电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试验数据及时记录,并存档。
12、试验地点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现场瓦斯,浓度不大于1%,并经瓦斯检查员允可后,方可进行。
13、0.69~1.2KV可做远方漏电试验,3.3KV严禁做远方漏电试验。
14、若检漏系统出现故障未跳闸,必须先停移动变电站电,再对系统检漏功能进行检查。
本措施未尽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九章相关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