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0月13日
二、施工地点:灯房
三、施工任务:1、设备吹尘 2、检修负荷线3、运行充电架电源或线路
四、安全负责人: 谭世霞 施工负责人:李荣霞
五、施工前确认
1、确认参加工作人员精神状态,身体健康; 2、确认施工地点顶板、环境完好;
3、确认现场20内的易燃物均已经清理干净;4、确认灭火器完好
5、确认消防管路水量充足,管子接到施工地点;6、确认开关已停电、停电牌以挂好 7、确认检修工具准备齐全 8、确认合梯(梯子)完好,具有防滑功能 9、确认裸手扶梯子。
四、施工措施:
1、检修工作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保证作业地点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工序按照提前制定的方案进行,工作中严禁嬉戏打闹。
2、所用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遵守矿、科有关规定,必须持证上岗。
3、分组干活时,组与组之间,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提醒。
4、电气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修工操作规程,停电、验电、挂停电牌。
5、严禁带电作业。送电前,要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6、安全监督人一定要做好监督工作,在开始作业前再对整个施工程序认真检查一遍,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让施工人员作业。
7、用吹风机吹设备时,吹风机前方不准站人,防止灰沉伤眼睛。
8、抹电器设备时,抹布一定要干抹布抹电器设备,防止抹布潮伤人。
9、站高修理设备或抹设备时,旁边要有保护人在旁边保护,防止摔下来,出现事故和工伤。
10、本措施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贯彻,并有全体施工人员签字后才可执行。
11、未尽事项。由安全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