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停电跨越的施工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
1》 停电跨越的施工方法
(1)停电前的施工准备。
1)做好施工现场调查,研究确定停电施工技术方案。
2)停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停电工作计划,向电力运行单位提出停电申请,并办理工作票等。
3)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质量、安全注意事项,并对人员进行分工,责任到人。
4)准备停电现场所需工具、材料。如工作接地线、验电器、绝缘手套、登杆脚扣、踩板、滑车、传递绳、保护被停电力线用的塑料套管等。若被停电线路需要临时拉线时,还应挖好临时地锚坑,准备临时拉线材料。
5)把所建线路的导地线线头或导引绳头展放到被停电线路下方。
(2)停电施工程宇。
1)现场作业负责人接到停电工作命令票后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传达,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2)对被停电线路进行验电。
3)验明线路确无电压.立即在作业范围的两端挂工作接地线。同时将三相短路.凡有可能送电线路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路,也必须挂上工作接地线。
4)被停电线路需要落线时,应对有关杆塔装设临时拉线.确保摘线后的杆塔稳定。
5)在线路交叉点处.给被停电的导、地线套上塑料保护套管,防止汇线和放线过程中磨损导线。
6)把已展放的导、地线头(或导引绳头)汇过停电线路并联接通。先汇地线导引绳,后汇导线导引绳。
7)通知牵张场开始牵引导引绳,先牵引地线导引绳,后牵引导线牵引绳。地线先展放、紧线、附件安装.导线后展放、紧线、附件安装,防止展放、紧线过程中出现混搅现象,
8)附件安装人员把交叉跨越档的线夹、防震锤、间隔棒及时安装上去.即紧线完成一相就附件安装一相.尽量缩短停电工作时间。
(3)停电施工结束工作。
交叉跨越档内的导、地线展放完毕之后。立即派人登上停电线路。
1) 拆除导、地线上的塑料保护套管。
2) 将导线,地线恢复到原始位置。
3) 拆除有关杆塔上的临时拉线。
4) 拆除全部工作临时接地线。
5) 测量交叉跨越距离。
6) 现场施工人员全面检查一下停电线路.确认工作全部结束.
登杆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即可在工作票上签字。 。
7)立即派停电联系人把停电工作命令票交回签发单位.恢复送电。2》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电、约时送电的方式进行任何工作。
(2)未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3)验电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必须设专人监护。
同杆塔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挂工作接地线时,也是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4)若有感应电压反映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同时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线时,防止感应电触电。
(5)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带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需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o.6m。
(6)工作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相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工作过程中要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伤停电线路的各种设备。
2、 带电跨越的施工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
1》 带电跨越施工方法
展放导、地线过程中与电力线有交叉跨越时,为使导线不受损伤,又不影响被跨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一般采取搭设跨越架的方法,使导、地线从跨越架上方通过:
(1)跨越架材料及要求。
搭设跨越架用的材料有松木杆、毛竹、钢管等,根据具体情况选取。
木质越线架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6~8的可以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毛竹越线架立杆、大横杆、剪刀撑和支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 cm。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直径不得小于9cm ;6~9cm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钢管越线架宜用外径48~-51mm的钢管。
(2)跨越架的搭设。
跨越架立杆间距一般约为1.5m,横杆上下距离1.2—1.5m,以便于上下攀登为宜。立柱及支撑杆应入土内不少于o.5m。跨越架上部需封顶。被跨电力线高度大于一根杉木杆的高度(一般在6m以上)需要搭接时,上边的一根应大头朝上、小头朝下。
跨越架的搭设应由下向上,拆除时由上向下,要有专人递杆或接杆,不准任意掷杆,登杆人员应绑带腰绳。带电搭跨越架时,上下传递物件应严加注意,且勿触碰带电体;架上作业人员不得在跨越架内侧攀登或作业,严禁从封顶架上通过;现场设专人监护。对于单面跨越架必须加设临时补强措施,根据地形和跨越高度,可增设支柱或斜撑予以补强,也可以加设临时拉线。跨越架的形状如图所示。
跨越架图
(3)跨越架的宽度及高度。
跨越架的宽度应按DL5106—1999((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第5、1、12条执行。
跨越架的高度应根据被跨越物的高度及跨越架与最小安全距离决定,跨越架的高度为。
H=h1+h2
式中 H——跨越架高度,m;
h1——被跨越物的高度,m;
h2——跨越架与被跨越物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m;
跨越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见表
被跨电力线电压等级(KV) 跨越架部位 | ≤10 | 35 | 63_110 | 220 | 330 |
架面与导线的水平距离(M) | 1.5 | 1.5 | 2.0 | 2.5 | 3.5 |
无地线时,封顶网(杆)与带电体的垂直距离(M) | 1.5 | 1.5 | 2.0 | 2.5 | 3.5 |
有地线时,封顶网(杆)与架空地线的垂直距离(M) | 0.5 | 0.5 | 1.0 | 1.5 | 2.0 |
跨越架与被跨越物的最小安全距离见表
被跨越物名称 跨越架部位 | 铁路 | 公路 | 通信线 |
与架面水平距离 | 至路中心3.0 | 至路边0.6 | 0.6 |
与封顶杆垂直距离 | 至轨道6.5 | 至路面5.5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