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电气安全>>正文

掺烧褐煤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23日
1.总则
1.1搞好掺烧工作,既是对国家负责、企业负责,也是我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适应市场形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一件大事。掺烧的各电厂必须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生产厂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认真贯彻有关措施的要求。
1.2处理好褐煤掺烧量和安全的关系,任何情况下,掺烧量都要服从安全。坚持安全第一、先试点后推广,积极稳妥地进行在运机组的试烧。
1.3 为保证试烧的安全,根据褐煤试烧工作组的要求,6月底以前仅进行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炉,辽宁发电厂13号炉、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MW机组的掺烧,以暴露问题、取得经验。6月下旬进行总结,某些机组必要时还需进行必要的改造后再全面推广。
1.4 褐煤试烧工作必须确保在褐煤接卸、储存、输送和制粉安全的前提下才允许进行,严防在试烧中发生炉膛爆破、制粉系统爆破、煤粉仓着火、输煤皮带着火、煤厂自然的事故发生。
为加快试烧进度,锅炉的试烧,可在严防炉膛爆破的事故发生的前提下,与对锅炉的影响的技术分析和改进措施制定的同时进行。为此,试烧时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应配合进行调整试验。并根据计算分析和试运结果提出必须的改进措施,包括技术改造措施,以便下一步改进推广。如在试烧中发生结渣、超温、达不到额定出力等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如威胁安全,应暂停试烧,并及时报告试烧工作组和技术组.
1.5该《掺烧褐煤安全与技术措施》(试行),主要参照大型电站锅炉防爆规程、火力发电厂制粉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定DL/T5145—2002、通辽发电总厂煤场和制粉系统运行规程、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发电厂、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规程以及具体设备情况制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通用措施、各厂具体安全技术措施三部分,其中技术措施仍需要现场试验进一步补充完善。
1.6本《掺烧褐煤安全与技术措施》(试行)适用于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发电厂、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7本措施由分公司掺烧和煤技术组负责解释。
2.掺烧褐煤的通用措施
2.1制粉系统的防爆要求一律按磨制褐煤的制粉系统的防爆要求执行。
2.2 其锅炉全部按已由发改委批准,即将出版的 锅炉防爆规程的要求执行。
2.3 5月底以前,按措施的要求对来煤接卸、储存、输送和制粉燃烧系统系统进行一次自查的基础上,搞好厂间互查,保证各项措施落实。
2.4由电厂提供锅炉原始尺寸、燃烧机制粉系统各项原始参数,由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对不同掺烧比例进行校核性热力计算和干燥出力计算,对试烧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测,提出注意事项,必要的改进措施,并根据试烧结果于7月份内提出技术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5褐煤煤场储煤通用措施
2.5.1 褐煤存放时间为6个月,每年倒垛两次。时间定在春季3~4月份和秋季10~11月份,倒垛时必须完全彻底。
2.5.2 倒垛时分段进行,一般控制在2万吨煤左右,保证煤场库存量。
2,5.3 储煤时做到边储煤边压实,横向压实,储煤高度不超过2米。压实后继续储煤,一般储三层煤,最后在最高点,纵向找平压实;如果纵向压实,可一次储煤到最高点,但必须留出两个推土机的车位,以便拨边分层压实,煤层高度不超过500mm,一直压到最高点。
2.5.4 煤场储煤必须留出防火道,以便局部自燃时,推土机进行压实处理。上部发生自燃,推土机不能压实处理时,要及时挖出处理。
2.5.5 煤场自燃严禁浇水处理,如自燃严重,推土机不能压实处理,要及时挖出处理,将底部存煤推到里侧压实后,可继续存煤。
2.5.6 根据煤场大小,进行褐煤储存,且不可超量存储。
2.5.7 储煤必须一次压实成型,不能出现溜边。
2.5.8 对于大面积自燃,推土机处理时,要防止塌方和推土机滑坡。
2.5.9 由于各厂储煤方式不同,制定的具体措施应结合本厂实际,但不应违背褐煤煤场储煤通用措施。
3. 辽电安全技术措施
4.1 安全措施
4.1.1 煤场
4.1.1.1 燃料部应控制入厂褐煤量,力争做到当天来煤,当天消化,避免煤场大量储存褐煤。若过量按指定位置储存。
4.1.1.2 储煤场共有7个上煤孔眼,将6、7号孔眼作为储存褐煤的专用位置,并与其它煤种设定明显界限,防止褐煤自燃引燃其它存煤。
4.1.1.3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天对贮煤场的褐煤用推土机进行碾压,并对碾压的效果进行监督。
4.1.1.4 冬季应及时清除覆盖在煤堆上的积雪,防止煤堆内温度升高。
4.1.1.5 每值设一名专门负责检查并处理存煤自燃的值班员。
4.1.1.6 煤场要留出防火通道,宽度为1~2个车位,如发生自燃引起大面积着火,消防车能够进入现场。
4.1.1.7 当煤场存煤上部发生自燃,推土机不能压实处理时,要及时挖出处理。
4.1.1.8 如发生大面积自燃,推土机处理时,要防止塌方和推土机的滑坡。
4.1.2 配煤
4.1.4.1 燃料分场应严格控制褐煤的混烧比例,初期可控制在20%左右,并保证混配均匀。
4.1.3.2 加强入炉煤质的化验管理,并及时反馈到燃料分场调度,燃料分场调度根据入炉煤化验报告及时调整混配比例。
4.1.3.2 在冬季要严格控制备查室内温度,防止室内温度过高引起备查煤样自燃,造成火灾。★
4.1.3 输煤系统
4.1.4.1 对输煤段输煤皮带应全部更换为阻燃皮带,防止皮带着火事故的发生。
4.1.3.2 由于褐煤粉尘浓度大,各段要投入除尘装置。
4.1.3.3 入炉前煤种要混配适当,达到混配煤种的指标。
4.1.3.4 每个班在上煤工作结束后要将各输煤段皮带上与地面的煤与粉尘刮净和清扫干净。不允许留有积粉与煤等杂物,以防自燃烧损设备。
4.1.3.5 卸煤沟、输煤段增设喷淋水管路,增加供水泵,保证可靠的水源,当煤粉自燃时能及时扑灭。
4.1.3.6 输煤段内溜子加装衬板,以防堵煤挂蜡。
4.1.3.7 皮带上煤时将原煤中携带的草、木材、油脂、雷管等易燃易爆物清除掉。
4.1.3.8 输煤段内的消防水系统应加强维护、保证好用。
4.1.3.9 输煤段内电缆应定期清扫,防止积煤自燃,引燃电缆。★
4.1.4.10 输煤皮带停运时,要将皮带上的煤走完以后再停,设备停运中皮带上不允许存煤。★
4.1.4.11 皮带着火应立即停止皮带运行,用现场灭火器或水从着火两端逐渐扑灭,同时采取阻止火焰蔓延的措施。★
4.1.4 制粉系统
4.1.4.1 制粉系统的温度、压力表应指示准确,尤其是磨煤机、排粉机出口温度表,否则要求热工人员立即处理。
4.1.4.2 加强制粉系统保温,防止煤粉因结露产生结块、沉积。
4.1.4.3 制粉系统各部的防爆门要按防爆规定安装(内层为5-8mm的石棉垫,中间为防潮油纸,外层为铁皮,该铁皮厚度为0.25-0.35mm。对于直径600mm以上的铁皮要做成单咬口的,600mm以下的要划痕,深度为厚度的50%),制粉系统防爆设备完好率达100%。
4.1.4.4 防爆门应处于严密状态,不可进雨、漏水,以免造成结块积粉而自燃。
4.1.4.5 加强给煤机的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能连续均匀给煤,在磨煤机入口空心轴承侧焊接刮刀,防止遇到湿煤时入口积煤堵塞。
4.1.4.6 为防止给煤机内煤粉积粉自燃爆炸,在给煤机前、后端加装消防蒸汽喷嘴。
4.1.4.7 雨季时应加强对给煤机的检查,如有给煤积堵塞现象应立即处理。
4.1.4.8 粗粉分离器每月要检查一次,清除杂物,防止积粉,引起着火爆炸。
4.1.4.9 对漏风的粉仓上盖,锅炉与修缮分场配合进行处理,消除漏风。
4.1.4.10 对1~3、7号炉粉仓加装的二氧化碳充气管道系统,应加强维护,保证好用,满足防爆要求。
4.1.4.11 合理设置粉仓温度测点和报警装置,加强粉仓温度监视,并采用吸潮管吸去仓内可燃气体。
4.1.4.12 粉仓应定期降粉,最低粉位应降至1米,降粉周期由原来的10天一次改为5天一次。
4.1.4.13 运行中,严禁在制粉系统设备及管道上进行焊接及其它明火作业。
4.1.4.14 混烧褐煤达20%时, 1~3号炉磨煤机出口温度保持不超过70℃运行。
4.1.4.15 钢球磨中储式制粉系统,粉仓采用低粉位运行方式,一旦粉仓发生异常,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这样也能降低其突然爆炸后产生的后果。
4.1.4.16 应加强运行管理,锅炉正常运行中,对容易积粉的磨煤机再循环风门等,坚持定期吹扫。
4.1.4.17 定期检查磨煤机入口热风门、温风门、总风门,使之能严密关闭,远方操作好用。
4.1.4.18 对漏粉的地方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与空气、外部火源直接接触。
4.1.4.19 电厂锅炉所燃用的煤粉粒度,都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尤其是制粉系统在低出力运行或启、停过程,因此运行人员更应注意巡视检查。
4.1.4.20 运行人员应密切监视粗粉分离器、细粉分离器、钢球磨、粉仓等重点部位,严防积粉、积煤自燃并配备专人对这些部位进行巡视。
4.1.4.21 由于运行造成的煤、粉外漏要及时清理,如到交班未清理完毕,只进行设备交接班,卫生由交班人员继续处理,直至合格后再交接班;设备原因漏煤、粉,要立即找检修处理,没人处理当班司炉可越级向生技处报告。
4.1.4.22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和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控制制粉系统运行中的各参数值,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4.1.4.23 正常运行交班时,粉仓温度由原来的不准超过90℃改为不准超过70℃,否则采取降粉措施。
4.1.4.24 遇有制粉系统堵煤、堵粉等故障时,为防止设备损坏与人身伤害,运行人员应按《锅炉制粉系统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4.1.4.25 所有锁气器关闭时要严密,不应采取吊起固定的方式,遇有动作不灵活时,要联系检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4.1.4.26 启、停磨煤机时要检查磨煤机入口和给煤机处有无火源。
4.1.4.27 停磨煤机前必须将磨煤机和一次风粉管煤粉吹扫干净,防止积存煤粉而发生自燃现象。
4.1.4.28 磨煤机停备时,应关闭吸潮管,杜绝一台磨煤机运行,两侧吸潮管门都开着的现象(这样停备侧吸潮管就是进风口),以免粉仓漏进空气。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