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次爆破前后必须对施工地点及其附近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超过0.8%,CO2浓度超过1.5%时,严禁放炮。
2、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亲自安排好放炮警戒工作。在所有能通往爆破区域的通道上设置专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的地点。警戒位置必须距爆破点100m以外,警戒处必须悬挂警戒牌,并拉警戒绳。放炮人员必须在进风侧。
3、爆破时必须对施工地点前后20m范围内所有电缆线路先用编织袋把电缆线路包严,再用旧皮带遮挡严密;距离施工地点前后10m范围内的风水管路移开,并采用废旧皮带掩盖好;其它设备能移走的必须移走,不能移走的采用两层旧皮带捆扎加以保护;皮带与皮带架也要用半圆木顶住,以好防放炮崩歪;每次放炮前必须认真检查设施保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得放炮。
4、加强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必须有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放炮员持证上岗、各司其职。
5、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5.1所有涉爆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规程有关规定。
5.2爆破工必须依法在指定培训单位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5.3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5.4班组长、特种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5.5爆破工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5.6炸药、雷管要用专用箱分放并上锁,并放置于顶板完好、无积水、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爆破时必须放置在警戒线以外。
5.7每次爆破待炮烟吹散后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通风当瓦斯浓度小于0.8﹪,方可进入爆破地点。进入爆破地点及时打开防尘水雾降尘,要检查顶板、煤帮情况,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处理。若有拒爆、残爆,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例执行。
5.8主管队长对井下爆破作业直接负责,并对爆破员的领料单进行检查、签字,确定当班使用炸药和雷管的品种、数量。
5.9爆破时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严禁明火爆破,裸露爆破和短母线爆破,严禁反向爆破,做到谁装药谁爆破。
5.10警戒的设置:爆破前必须在通向爆破地点的各通道设置警戒、挂警示牌,设岗距爆破地点距离直巷不得小于100m,弯巷不得小于75m。担任警戒人员必须切实负责,只有爆破地点来人通知撤岗,方准离岗。
5.11每次放炮前,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的电气设备、电缆及风水管路进行保护,可用就皮带和木板挂到帮处护住电缆及风水管路,可移动电气要移出爆破地点,不可移动的电气要用木板打设临时掩体,防止爆破打坏。
5.12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和“放炮三保险”制度。爆破前,爆破员、班长、瓦检员都应在现场详细检查。
6、巷道分段作业在爆破时,每次只允许一处,严禁多段爆破作业。
(四)浅眼爆破安全措施
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时,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00g;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炮眼必须封满炮泥(土);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不小于0.3米;
5、每次放炮前瓦检员严格检查瓦斯浓度,若浓度大于0.5%,则严禁放炮处理。每次放炮后,必须洒水防尘。
6、严禁放明炮、糊炮。
7、严格设置警戒,并通知受威胁地点人员撤人。并由班长现场亲自指挥。
8、要确保巷道通风情况良好,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
(五)皮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
2、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3、必须在工作现场交接班,交清设备运转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应注意事项,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4、严禁人员跨越带式输送机,行人经常跨越处应设置过桥。
5、输送机巷机头与机尾处的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并在皮带运转时正常开启进行灭尘。
6、各系统应灵活准确、操作按扭动作可靠。
7、必须按规定的信号开、停胶带输送机。每次启动前,均应先发出警报信号,通知人员离开机器的转动部位,然后点动两次启动输送机。如果安有两部输送机时,启动应由外向里进行,停止时则由里向外依序进行。
8、停机后,清扫开关、电动机、液力偶合器及减速器等部位的煤尘。清除机头、机尾及胶带下的浮煤、杂物,保持文明整洁。
9、拆除输送带:
(1)将皮带机上的煤开净,把控制开关手把打到断电位置并闭锁,挂上停电牌,清理干净浮煤、杂物,准备开储带装置拉紧绞车;
(2)松开张紧绞车,将多余的输送带一端割断,按需要长度切割多余输送带并将其运走;
(3)将输送带两端接好,启动张紧绞车将输送带张紧到合适程度;
(4)摘掉停电牌,按有关程序启动并调整皮带机。
(六)通风瓦斯管理
1、通风管理:
(1)管理好为巷道调风的风门,不准随意同时打开两道风门,并保护好瓦斯牌板。
(2)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止运转,必须立即撤出到进风井底准备出井。一旦瓦斯浓度超过上述规定或停电时间超过半小时,必须由通风科负责制定瓦斯排放措施,经审批学习后由专人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3)必须合理调配巷道供风,确保巷道风流稳定可靠。
2、瓦斯检查:
2.1每班必须派一名专职瓦斯员经常检查作业地点、回风流、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瓦斯巡回检查”及“瓦斯记录三对口”等制度,严禁出现脱岗、睡岗、空班、漏检、误检和假检现象。
2.2跟面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0.8%时方可让工人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
2.3跟面瓦斯员每次检查瓦斯,都必须将瓦斯检查数据记录在瓦斯检查牌板和瓦斯检查记录本上,同时,必须将检查的瓦斯浓度数据向班长及职工说明,并通知能否正常工作。
2.4瓦斯员若发现瓦斯超限(不论是光学瓦检器超限还是甲烷传感器显示超限),都必须立即按规定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局部通风范围之内,并交代班长在栅栏处设置警戒,禁止人员入内,然后就近电话汇报通风值班室和指挥中心,由通风科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5瓦斯员因汇报等原因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先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通风、瓦斯均正常,然后向班长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汇报完毕后必须及时赶回施工现场,在瓦斯员离开期间由班长、安全员利用便携式报警仪检查瓦斯,如发现瓦斯超限或突然停风,也必须按规定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禁止所有人员进入停风地点。
2.6瓦斯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共同对所负责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及安全设施全面复查一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七)使用风镐铁锹与出碴时的安全措施
1、使用风镐前,必须检查机体有无裂纹和破损,套箍、头部及镐柄弹簧是否完整灵活,滤风网有无堵塞,螺丝、固定销是否齐全无损。
2、领取钎子时,要检查钎子尾部是否平整无缺口、与钎子中心轴垂直、与风镐套接正确牢固。
3、试用前,必须连接同风管进行试运转。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检修风镐要在安全地点进行,严禁随意拆卸、检修风镐。
4、备用风镐、钎子、油壶等应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
5、风镐、钎子、风管应分开携带,运送至工作地点。风管要盘成圆圈手提或肩扛,避免碰撞。严禁用皮带运送。
6、使用铁锹装煤时,相互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装岩时要观察四周,防止发生碰撞造成误伤。
7、严禁将就、迁就、凑合作业。人员行走时要相互叫知、喊醒。作业时,必须袖口扎紧、衣服穿戴整齐,并戴好防护手套。
8、作业时,必须防止皮带上的矸石、物料滚落,及时用长把工具将堆积较高的碴石勾成缓坡状。
9、大的矸石必须用大锤击碎。打击时要发出警号,防止误伤他人。搬运时要小心谨慎,防止碰撞、伤人伤自。
六、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本措施不能指导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及时汇报,制定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