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班人员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督查落实焊割作业的安全措施。
2、瓦检员随时检查施工地点瓦斯浓度和其他气体,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安全指令。
3、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拆接线工作,接拆线全过程必须按照井下防爆要求。
4、参与焊割工作的其他人员,要做好辅助焊割工作和预备灭火。
5、带火人员由焊割工负责带火,并在使用完毕后带出井口。
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及措施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
2、焊割工必须告知瓦检员检查气体,焊割过程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检查瓦斯,无瓦检员在现场检查瓦斯和其他气体时不准作业。
3、焊割工作必须在风流畅通,并经瓦检员检测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能进行焊割。
4、瓦检员应时刻掌握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情况,至少每10分钟测量一次。
5、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不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
6、焊割地点必须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物。
7、氧气瓶与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得同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邦扎牢固,防止抛摔、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安全帽必须拧紧。
8、要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品用石棉、湿麻袋等遮挡和掩盖。
9、施工处必须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配备两台灭火器及20公斤的沙袋。
10、如出现火情时,现场人员要站在焊割地点上风侧2米处手持灭火器进行灭火。
11、焊工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12、悬架焊割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13、焊割设备的气体通路、减压阀不允许粘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4、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地点下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7米。
15、斜巷巷道焊割时,严禁上、下平行行人,并悬挂警示牌和警示语,作业时要戴好防护用品。
三、后期处理
1、焊割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一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如无异常方能撤离现场。
2、其他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