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矿的停送电工作由机电矿长负责安排,矿调度室作好相关记录。
2、 全矿井下停电由机电矿及机电科负责安排,在停电前应安排水泵工尽量排干水仓积水,停电地点直接由地面配电工将井下一、二回路全部断电。
3、 如果在放假期间需打水送电时,必须由救护队和打水工共同完成,由救护队检查送电范围内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必须低于0.5%才能由电工通知配电房进行送电,电只能送到中央变电所,严禁由中央变电所向其他配电点配送电,放假期间只能供打水用电。
4、 矿内停电检修必须制定停电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提前、推后或更改停送电计划。再接到网电停电通知时,应提前安排电工检查电机的情况。
5、 送电前,必须先通知主要通风机司机按操作规程开启风机,密切注意瓦斯监控系统上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待各处的瓦斯浓度值下降到规定值后方可向机电设备送电和安排人员下井。局部通风地点的送电恢复通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 主要通风机停电后,必须在20分钟内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7、 因检查设备停电后,必须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示牌。将所有开关必须将手把锁好。
8、 井下设备停电后必须用合格的验电笔验电,确定无电后在瓦斯浓度低于0.5%下(由瓦斯检查瓦斯)时在进行放电,并进行三相短路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得不小于25mm2铜导线。
9、 井下使用摇表必须在瓦斯浓度低于0.5%以下时进行,使用时必须搭好表笔摇测。对于高压设备,经摇测后,还需对地放电。
10、 禁止带电检修,带电搬迁设备和电缆。
11、 其他大型机电设备送电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