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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停炉保护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10日
值长通知化学开始加药。
4.3.2.2加药控制:
a.化学加药共100桶,在60分钟左右加完
b.药液加完后用水冲洗药箱、药泵及加药管道10分钟,加药完毕后通知值长。
c.机组应在加药完毕后0.5小时左右停机(不超过1小时),关闭汽机主蒸汽门
d.若化学加药尚未结束,汽轮机跳闸停机,锅炉不必马上停炉,可通过汽轮机旁路维持蒸汽循环,直致加药结束并循环15分钟后再停炉。
4.3.3加药完毕后,各取样管道及PH表、电导率表管道不要关闭,冲洗至热炉放水后关闭。
4.3.4设备停运后,发电部按规程规定操作,机炉侧尽快放水。
4.3.5水质检测
a.自加药开始对凝结水、给水、过热蒸汽、再热蒸汽的PH、电导率表进行记录,5分钟记录一次(一般电导率略有上升,PH不变化),如发现电导率、PH显著异常,立即取样人工复测。
b.对凝结水、给水、过热蒸汽、再热蒸汽自加药开始每15分钟取一次样,测十八胺浓度。
4.3.6记录
a.记录保护期间锅炉运行参数(负荷、给水流量、主蒸汽温度),5分钟记录一次。DCS系统记录(热工分公司)
b.记录各设备(锅炉、除氧器、加热器、凝汽器)放水时间及放水时温度、压力。发电部人工记录。
4.4、保护效果检查
4.4.1对除氧器、凝汽器、加热器、汽包内表面(汽水侧)进行憎水性检查,对汽轮机叶片表面进行憎水性检查。
 
4.4.2对下列部位进行割管,对管样进行憎水性和硫酸铜法10s—30s检查
水冷壁
过热器
省煤器
割管长度约为1m,割下来的管子不得再进行任何高温切割。水冷壁管的鳍片不得用火焊切割。
4.4.3对割管管样在实验室内进行挂片试验,检查耐蚀时间。
方法:将割管管样人工锯下15mm×15mm试片,四周用环氧树脂封口,并在背面粘上电线(以方便拿取)。放入给水(PH8~9)中,于室温下开口存放。另取空白试样做对比,记录耐蚀时间,割管管样在空气中室温下存放,检查在空气中耐蚀时间。
说明:挂片耐蚀试验最能反映十八胺保护膜的防腐蚀效果,因此应以挂片试验作为效果评定的最基本项目。金属表面憎水性由于除与十八胺有关外,还受金属表面垢层所影响,所以憎水性检查只作参考。
4.4.4机组启动
机组启动及启动过程中冲洗等各项操作与控制按原有规程进行;
在机组启动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水冲洗(冷态、热态)及点火启动各阶段,都要对凝结水和过热蒸汽取样测十八胺浓度,每0.5-1小时取样一次,当水中十八胺含量>0.5mg/L时凝结水处理混床旁路:当凝结水中十八胺含量<0.5mg/L时,可以投运凝结水处理混床。
4.4.5说明:
4.4.5.1在加药开始后,注意各取样点水样,当水样发生白色浑浊时,说明加药正常;如未发生浑浊,说明药液没有完全进入系统,应及时检查加药系统(包括给水系统)。
4.4.5.2加药时药液内不得有异物,块状十八胺应搅散,以防泵堵塞。
5、安全措施
5.1 参加停炉保护操作的人员必须学习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熟悉所用药的性能和灼烧伤急救方法。
5.2 操作现场须有消防水,且管路畅通,现场须挂安全标语牌,并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5.3 停炉保护前对加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不留隐患,对影响安全的一切因素进行妥善处理。
5.4 加药过程中,禁止在现场进行其他操作。
5.5 加药过程中,应有检修人员值班,随时检修设备的缺陷,处理应急的问题。
5.6 备有一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工作服、胶皮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等,以防意外灼烧伤。
5.7 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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