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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用电危险点及控制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18日

 

序号
工 作 内 容
     
控 制 措 施
施工用电
1、低压触电:
1.1、施工用电的布置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与当地供电部门联系,征得其同意,确定计量方式;
1.2、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
1.3、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
1.4、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配电箱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1.5、用电设备与配电箱之间的引线只能用橡胶套软时间性缆。电缆两端不得有带电体裸露;
1.6、如果导线长度不够长,须要弥接时,其接头应有防水和防触电的措施。刀闸及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并应在相应刀闸下部标明用电设备名称;
1.7、熔断器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主可更换。更换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1.8、接连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工具应使用软橡胶电缆;
1.9、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开关应控制火线,使用螺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螺口上;
2.0、接引至移动式或手提式电动机具的零线必须用软铜绞线,其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1.5MM²;
2.1、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方法。若采用缠绕法时,必须按照电线对接、搭接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2.2、配电电源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2.3、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2.4、落地式配电箱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
2、电弧烧伤:
2.1、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2.2、手动操作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
2.3、电动机具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2.4、拆除或接入线路时,必须不带任何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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