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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照明作业指导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9日

1.目的

  有效控制小区内公共照明的开、关时间,以降低损耗,节约资源,减少

  成本。

  2.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zz管理处

  3.职责

  3.1 管理处经理授权中心岗负责物业范围内公共照明控制的管理、安排与过程监督。

  3.2 技术员负责照明线路、灯具、各种电器的维修、养护,保证照明设施正常使用。

  3.3安全巡逻岗负责公共照明按规定时间操作,确保公共照明的定时开、关。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小区内公共照明开、关时间分为春冬两季(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夏秋季(每年4月至9月)和特殊情况照明三种时间分别进行控制。

  4.2春冬季照明灯的开、关时间如下:

  4.2.1草坪灯、庭院灯照明时间为:18:00-23:00。

  4.2.2地面车库照明时间为:18:00-次日6:00。

  4.2.3采光井照明时间为:1:00-5:00。

  4.3夏秋季照明的开、关时间如下:

  4.3.1草坪灯、庭院灯照明时间为:19:00-23:00。

  4.3.2地面车库照明时间为:19:00-次日5:30。

  4.3.3采光井照明时间为:1:00-5:00。

  4.4特殊照明的开、关时间如下:

  4.4.1节日照射灯照明时间为(春节3天、元宵节1天、中秋节1天):18:00-24:00。

  4.4.2游泳池水底照明、健身房照明、娱乐室照明、阅览室照明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做到人到灯亮、人走灯灭。

  4.4.3楼道公共照明时间为:7:30-23:00使用节能灯照明;23:00-次日7:30改由感应开关控制灯具照明。控制方式的转换工作由巡逻安全员和楼层保洁员负责。

  4.4.4地下车库照明时间不分季节,为全天24小时。

  4.5供配电技术员负责对公共照明的线路、灯具、自动开关进行每周定期维修养护、调整自动开关的控制时间,确保开关时间准确,并填写《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

  5.质量记录表格

  VKWY7.5.1-S01-F2 《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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