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的通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及本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精神,通过公司组织及项目部学习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安全事故事件典型案例选编,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我对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了更加深刻的感触。在翻阅过去发生事故的案例时,不难看出每件惨痛教训的背后,都不外乎某某安全意识谈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某某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造成习惯性违章作业,某某对施工环境不熟悉,安全措施采取不当等等。综上所述这无数血的教训,“违章是事故的前提,事故是违章的结果”。违章不除,事故难绝。
俗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纵观所有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无不与当事人有侥幸心理及麻痹大意有关,大多数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技能素质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安全意识谈薄,在执行任务时,随意性大,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加上安全措施不到位。甚至,还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习惯性错误,在施工时,缺乏监护管理及自我防护能力。有些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上只重视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的活动,平时,对抓安全工作较为淡薄,执行任务时“麻痹大意”。说起来一套,做起来又是一套,对安全工作是“知也无畏”。安全月一过,安全意识就淡薄起来,制度管理松松夸夸,麻痹大意又重新抬头,违章现象又“故态复萌”。结果还会犯下过去的违章错误。正是因为这些在安全管理上“缺斤短两”现象,所以 危及生命的事故有时仍在发生。其实,抓安全工作一定要制度化,规范化,持久化。千万不能梦一时,糊一阵,走过场,安全没有“休止符”。特别我们电力事业在稳步发展的今天,更离不开连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的局面,安全是发展电力企业的命脉,安全是每个员工的生命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只有时时不忘安全,安全才能出效益,安全才能构建和谐电力的保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安全首先要抓源头,抓落实,要有“常怀忧患之心,常思安全之策,常尽落实之责”的“三常”精神。决不能松一阵,紧一阵,切莫“文过饰非”。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过去发生事故的当事人找来现身说法,让活生生的教材教育人,警示人。使每个员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务真求实,集思广益,在工作中紧绷安全之弦,常怀安全之心,不断提高预测、预防监护能力,多角度地去考虑习惯性问题的危害性,收集“反思”问题的成效性,这样才能真正让“强制安全”化为“自觉安全”的实际行动,为企业安全工作实实在在筑起一道牢固的“防火墙”。
2016年,我的主要工作为丽江供电局2016年生产项目永胜片区的监理工作,个人觉得,生产项目的特点是除一般电力基建项目的安全生产风险外,停电作业点多面广,只要有工作几乎就需停电配合,作业过程中存在极大的触电风险,必然要求我们的监理工作绝不容许丁点的马虎大意,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必须做到全面化、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必须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坚持“发现隐患绝不放过”的原则。结合生产项目施工特点及半年来个人工作体会及典型案例的学习,对电力施工主要安全风险总结及反思如下。
一、 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违章操作
案例学习:
2010 年 6 月 8 日,某 10kV 线路立杆过程中发生一起因误登带电杆塔、未验电及现场监护不到位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事故造成 1 名外包单位作业人员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0 年 6 月 8 日,某施工单位持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吕某,工作票签发人:卢某,工作任务为某 10kV 线路 1 号-60 号杆立杆。9 时 12 分,县调邹某与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吕某核对工作任务、停电线路名称、工作范围等,并许可了该 10kV 线路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吕某安排陈某(死者)装设接地线,9 时 30 分,陈某误登了带电运行状态的另一回 10kV 线路 49 号杆,在未经验电的带电线路上装设接地线过程中造成触
电坠落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在装设接地线前未对线路进行验电,导致误登带电杆塔发生触电坠落造成人员死亡,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陈某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况下,误登了带电线路,未验电进行接地线装设,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暴露的主要问题:
1、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不满足要求。
2、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
总结及反思:
通过以上案例学习,我深刻的体会到停电作业过程中“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环节的重要性,本环节的违规操作将直接导致触电身亡事故的发生。2016年永胜生产项目监理过程中,曾发现此类违规操作现象:1)供电所同志在开具低压配电网工作票时,未认证履行职责,未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任务不细化、不明确的情况;未对施工单位经现场勘查后上报的需挂设接地线位置进行认真核实,工作许可人、会签人存在代签名现象。针对以上事件,监理项目部及时对施工现场安全管控的供电所人员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并汇报业主项目部,经业主项目部组织整顿,此类情况已得到有效整改。在后续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将严把“开票关”,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审查停电工作票;2)验电人员未戴绝缘手套进行验电或未经验电挂设接地线,此类违章操作存在极大触电风险,监理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发现此类现象应及时制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
,绝不容许操作人员有任何的麻痹大意及侥幸思想;3)挂设接地线操作错误,监理过程中发现有接地线挂设操作中先挂上端后打接地端的低级错误,监理人员现场对操作人员及工作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狱培训及交底,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改进;4)接地线配置不足,施工单位配置至现场使用的接地线不够或电压等级不匹配,导致漏挂或该设置接地线位置未设置,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对施工单位提出增配接地线要求,后续未再发现此种情况。
二、高空作业失去安全带保护
案例学习:
2005 年 5 月 15 日,在某电厂二期#3 机土建工地煤斗加工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的人身事故,事故造成 1 名外包单位作业人员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05 年 5 月 15 日下午,在该电厂二期#3 机土建工地煤斗加工场,某施工单位作业班负责电梯井框架的拼装工作,参加作业人数共 10 人。下午16 时 40 分左右,班长钟某安排杨某(死者)、刘某把组合拼装好的第一节电梯井框架吊运到外面堆放,挪出拼装场地准备第二节框架拼装,其它员工照常作业。杨某、刘某接到工作任务后,杨某就将在地面上的两条钢丝绳索具挂在龙门吊钩上,班长钟某将龙门吊开到第一节框架的位置停住,两人(已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从地面分别登上挂在第一节框架一端的工作爬梯,爬到框架平面(约 3.5 米高)处挂钢丝绳。16 时 50 分左右,杨某将一条钢丝绳的一端挂好后,在框架中间拿着钢丝绳的另一端向绑扎点行走(这条钢丝绳有扭曲现象),在离绑扎点 50 公分时,钢丝绳变形部分卡在钩内,一时拉不动,于是他一边行走一边用力拉钢丝绳。由于杨某一时
用力过猛,钢丝绳另一头突然从吊钩滑落地面,这时他手还抓住另一头,身体失去平衡,瞬间身体往前倾,坠落时左脚碰到框架连接杆件后,臀部平下,头部(安全帽缘下耳朵边上)正好碰到框架金属件,头部当即出血并昏迷,后经医院诊断,杨某为重型颅脑外伤,脑振(双侧),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杨某高处作业不扣挂安全带,在高处作业时失去保护,违反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同时拉扯物件用力过猛,钢丝绳突然滑落,身体失去平衡失足坠落,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对于现场作业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对施工技术方案审核提出的存在问题和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等问题缺乏跟踪管理。
(2)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操作方法错误。
(3)事故中使用的钢丝绳变形扭曲,存在不安全因素,不符合使用要求。
(三)暴露的主要问题:
1、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对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辩识不足,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
2、现场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严重,未严格执行安全规程。
3、施工单位对安全工器具的维护、保养、报废等管理存在不足。
4、现场监督人员的安全监督存在漏洞,未能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总结及反思:
电力线路施工,高处作业在所难免,同时高空坠落也是电力线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事故,作为一个监理人,我们必须把高处作业违章监管作为日常安全巡视检查的重点,如发现高处作业人员失去安全带保护的违规现象必须及时制止,安全带必须经检验合格,外观检查无明显破损方可按相关规定使用。2016年永胜生产项目施工过程中也存在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现象,经现场教育及督促施工项目部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
培训,相关问题已得到明显改善。后续监理过程中,我将继续重点监督,尽最大努力避免高空坠落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是一个电力建设监理人,永远都要把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点。这次事故学习及反思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安全的意义,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我们电力企业员工每个人每天必做必讲的工作和话题。让我们警钟长鸣,让我们每一个人,从自己做起,从自身岗位做起,反违章,除隐患,让“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深深烙印在我们每一位电力职工的脑海中,让违章远离我们!
何 剑 忠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