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廊道、洞室及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1)廊道及洞室内作业安全要求
1)进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配备通信和备用便携式照明器具。
2)作业前检查周边孔洞的盖板、安全防护栏杆,盖板和安全护栏应安全牢固。
3)运输作业时,应规划便于人员通行的安全通道或采取其他保障人员安全逃生的措施。岔道处应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4)地下洞室内存在塌方等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及时处理,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5)施工廊道应视其作业环境情况,设置安全可靠的通风、除尘、排水等设施,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不得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通风、检测不合格不得作业。
3)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无防护监护措施不得作业。
4)对作业人员进行 培训,教育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5)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不得盲目施救。
2.底层作业安全要求
1)有底层作业的井口、洞口应设置防止坠物和防止雨水的围栏、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以及上、下作业的安全扶(爬)梯,扶梯应牢固可靠。
2)在地下洞室或大坝内的高深井内(如引水隧洞的斜井或竖井、通风竖井、电梯井、电缆井等)作业时,井口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围栏,悬挂警示标志,并应设专人值班和配备通信工具。
3)底层施工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平台或隔离棚。
4)封闭环境的底层作业场所,应设置可靠的照明、通风、排水和消防等设施。特殊场所应设置视频监控设施。
5)底层作业使用的机具与电动工具应绝缘良好,安全可靠,并应采取防砸、防水等保护措施。
3.起重运输作业安全要求
1)机电设备安装中的起重吊装、运输作业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要求经审批后实施。
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安排专门人员监护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