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佘启元)1 疏通下水道职业中毒事故
据北京晚报2004年6月23日报道,北京市政公司的3名工人在污水井作业,共中2名工人下井作业,1人在井上。过了一会,井上工人发现井下两人没有动静,从井口往下看不见人,呼叫无回音,于是试图下井探查,但嗅到井下有股刺鼻的气味未敢下去,立即报警。消防人员接警赶到现场。1名消防人员佩戴呼吸器下井,发现2名工人倒在井下约1m深的水中,即用绳索拉出井外经医生抢救,因呼吸和心跳都已停止而死亡,初步判断为“沼气中毒窒息死亡”。
无独有偶,在这次中毒事故前的半个月,3名清洁工疏通一公厕的化粪池管道时被“沼气”熏倒,造成2死1伤。
类似这样的事曾不断发生过。
这样的职业中毒事故是不应重复发生的,而且是可以预防的。
1.1 应对作业环境有认识
城市下水道设施中的窨井、管道和化粪池等是相对封闭不通风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作业,常存在硫化氢、甲烷(是沼气的主要成分,占80%~90%)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空气中的氧含量不足18%。
硫化氢为无色有恶臭的气体,是强烈的神经毒物,通过呼吸道进入体内。急性中毒出现流泪、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热感、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意识模糊等症状。极高浓度时(100mg/m3)可在数秒钟内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工作场所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
甲烷是沼气的主要成分,为无色无臭气体,对人体基本无毒。但当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造成对人的窒息。空气中甲烷达到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动作失调。若不及时脱离环境,可导致窒息死亡。我国对工作场所空气中甲烷的含量尚未制定最高容许浓度。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臭气体,吸入后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造成组织缺氧。中毒表现有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皮肤呈樱红色、烦躁、步态不稳;重者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心肌受损等。若不及时脱离环境进行抢救,将很快死亡。工作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平均容许浓度为20mg/m3,高原地区为(15~20)mg/m3。
由上所述,我们应首先了解作业环境的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情况。如果不了解又不佩戴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盲目进入市政建设的窨井、管道和化粪池等场所作业,就有可能造成中毒和窒息死亡事故。为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应制定市政下水管道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在下井作业前必须检测井下环境空气中有害气体和氧含量,只有在正常范围时才能签发动工单。在抢修时,遇到有毒气体超标氧含量不足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强行通风和个人防护等。
1.2 应选择适宜的个人呼吸保护器
1.2.1 自吸式长管呼吸器
由面罩、吸气软管、背带、导气管、空气输入口(过滤器)和警示板等组成。使用时,将导气管的一端固定于新鲜无污染的场所,而另一端与面罩连接,依靠佩戴者自己的肺动力(呼吸肌的收缩)将清洁的空气经导气管、吸气输管吸进面罩内。这种自吸式长管呼吸器适用于有害物浓度不大的作业环境,导气管的长度不能太长。
1.2.2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长管空气呼吸器两种。前者主要用于消防队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毒气、蒸气或缺氧的各种环境中安全有效地进行灭火、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后者是一种可自由移动、自给开放正压式长管空气呼吸器,实现了人机分离,佩戴者工作负荷小、灵活方便,呼吸系统内的压力始终大于周围环境的大气压力,因而有害气体不能进入呼吸系统。这种长管式空气呼吸器广泛应用于消防、化工、船舶、石油、冶炼、仓库、水厂、航天工业、核工业、油漆厂、地下管道和下水道等作业场所,供抢险救灾人员、作业人员在有害气体、蒸汽、粉尘或缺氧环境中安全抢修、救灾和救护。气瓶的容积为12L,可供2~3人使用,时间(50~60)min(在备有气瓶时可不间断连续使用),最大工作距离可达60m。
1.2.3 送风式长管供气呼吸器
由小型空气压缩机、过滤器、采气、输供气(导管和面罩)和紧急备用气源等部分组成。这种供气呼吸器可供两人同时工作,也可单人使用。
1.2.4 电动送风长管式呼吸器
由电动送风机、输气管(导气管)和面罩等组成。特点是使用时间不受限制,供气量较大,可以供1~5个人使用,送风量人数和导气管长度有关。
1.2.5 自吸过滤式防毒呼吸器
由全面罩、导气管、滤毒罐等部件组成;直接防毒面具由全面罩或半面罩直接与滤毒罐(盒)相连接。选用这类防毒呼吸器应根据环境中已知毒物,选用滤毒罐(盒)类型,如防甲烷(沼气)选用3号滤毒罐(棕色);防一氧化碳选用5号滤毒罐(白色);防硫化氢选用7号滤毒罐(黄色)。需注意的是,这类防毒呼器只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氧含量不低于18%,毒物浓度不太高的情况下使用。
1.2.6 正压氧气呼吸器
由金属外壳、压缩氧气瓶、净化罐、气囊、呼吸阀、减压器、压力表、全面罩、导气管、背带等部件组成。这类呼吸器结构较复杂,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才能使用,多用于装备救护人员,适用于除火灾场外的有害气体、蒸汽、缺氧环境、有供2h和4h使用的两种。
以上呼吸保护器,除氧气呼吸器和空气呼吸器不受空气中氧含量和毒物种类、浓度大小等限制外,其他各种呼吸保护器只能用于空气中氧含量不低于18%的场所,过滤式防毒呼吸器使用的有毒物浓度不宜太大。这些原则就提醒使用者注意。
2 近几年有机溶剂职业性中毒频频发生
2004年6月12日广州电视台播报广州一家企业由于作业环境有害物引起员工中毒,12人住院。这些患主诉头昏、乏力、四肢麻木、手足无力,甚至持碗筷都困难,行走不便。有的患者已住院几个月这久。患者说在工作中都有接触“白电油”职业史。
“白电油”的化学名为“正已烷”,其作为有机溶剂厂广泛用于工业作为擦洗产品部件污渍的清洁剂。患者诉说在工作时,接触到“白电油”常常嗅到刺鼻的臭气味。患者经医院诊断为“正已烷”中毒。
深圳市一家科技发展公司发生76名工人集体正已烷中毒事件,而且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中被披露。
四川两位18岁的姑娘张敏和罗丽群在成都一家箱包厂打工,因接触含苯、甲苯和二甲苯的粘合剂,后来全身无力,被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2002年3月27日,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栏目披露河北省高碑店民工从事箱包工作因苯中毒死亡的事件。调查发现,民工们在通风不良的作坊里涂刷含有苯的粘胶剂,而没有任何个人防护措施。高碑店市有2099个箱包加工作坊,从业人员达13564人,其中外地民工占84.7%。触目惊心的是,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刷胶作业的工人中有未成年少女4770人,占35.16%。
3 职业中毒事故预防建议
3.1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者
在我国当前深化改革、经济体制转型时期,要严防资本主义发展初期阶段业主为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不择手段以牺牲员工的安全健康获取高额利润,避免这种现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重演。主管部门应以《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为准绳,加强平时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而不是在事故发生后去调查处理,一旦发现违法者应依法严惩,维护法律的威严和保障广大劳工的合法权益。
3.2 加大安全宣传教育
有机溶剂职业中毒是可以预防的。常用的有机溶剂有三氯乙烯(洗板水)、正已烷(白电油)、二氧乙烷(ABS514),三氯甲烷(哥罗仿)、甲苯(天那水),二甲苯、苯和苯酚(脱漆水)等。预防有机溶剂中毒措施如下:
(1)局部密闭抽风
将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浓度控制在卫生标准容许范围。按我国规定作业场所有害物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三氯乙烯为30mg/m3、正乙烷(皮)100mg/m3、二氯乙烷7mg/m3,三氯甲烷20mg/m3、甲苯(皮)50mg/m3、二甲苯50mg/m3、邻仲丁基苯酚(皮)30mg/m3。
(2)个人防护
凡从事有机溶剂的作业场所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呼吸保护器。在作业环境有害物浓度不高、空气中氧含量正常(不低于18%)时,一般采用自吸过滤式防毒呼吸器(有隔离式和直接式两种),配3号滤毒罐(盒)。使用时,注意滤罐(盒)的有效时间,达到有效时间应立即更换滤毒罐(盒),不应自行装填过滤材料,为了确保防毒效果,应整体更换。
不能更换的滤料的自吸过滤式防毒半面罩,应按说明书使用,用后弃之不得重复使用。
此外,还可选用电动送风过滤式防毒呼吸、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等,这些防护装备适宜有害物浓度较大的作业场所,但一般不作为常规用品。
(3)作业环境有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在有条件的工厂,应在有害物环境车间安置监测报警器,一旦有害物大量泄漏、空气中浓度超过限值时立即报警,可以迅速撤离现场员工,避免事故。这种监测报警装置适用于有三氯乙烯,苯蒸气的场所。
此外,也可采用便携式的有害物浓度监测仪、检气管等定期对有害物作业岗位进行监测。
(4)定期体验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定期对接触有害物员工进行集体身体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