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防尘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5日
使尘粒凝并,这种凝并分别称为紊流凝并、梯度凝并、电凝并、重力凝并。凝并在除尘技术中有着重要意义,因为凝并可使微细尘粒增大,易于被除尘器捕集,同时可以大大节省能量。例如,如果将0.1μm的尘粒凝并成1μm,则除尘设备的能量消耗可由53.6Kw/100m3min降至8.0Kw/100m3/min。也相应地减少了设备的一次投资和运行费用。当然凝并过程本身也需要消耗能量,而且某些凝并方法(如声场凝并)所消耗的能量还比较高。

  (23)粉尘危害

  粉尘危害是粉尘对人体健康、对生产、对产品质量、对经济效益、对环境、对自然景物的美观、对生态平衡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危害的严重程度取决于从尘源散发的粉尘量,粉尘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尘源周围的情况。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尤为严重,它是引起尘肺病的根源。当前,在全国工业企业中,职业危害最严重的是粉尘危害。据1986年统计,尘肺病占全国职业病构成的48.2%,居各种职业病之首。

  (24)尘肺

  工人在生产劳动中吸入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称为尘肺。它具有发病率高、死亡率高的特点,是一种严重的职业性疾病。尘肺病人身体衰弱,呼吸困难,十分痛苦。直到目前,这种病在世界各国还没有理想的治疗办法。尘肺病不仅损害工人健康,而且给国家造成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也是很大的。按发病原因,尘肺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矽肺、硅酸盐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均属此类)、炭素尘肺(煤肺、炭黑肺、石墨肺均属此类)、混合性尘肺(如煤工尘肺、铸工尘肺等)、金属尘肺(如电焊工尘肺等)。目前,我国只把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铅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等12种法肺列为法定职业病。

  (25)尘肺发症

  在尘肺基础上合并其他疾病称尘肺并发症。尘肺并发症主要有,肺结核、肺原性心脏病、气胸、呼吸系统感染等,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对尘肺病人威胁最大。这些并发症不但大大增加了治疗上的复杂性,而且往往使尘肺病人的病情恶化,“升级”,甚至加速其死亡。因此,积极预防和治疗并发症,增强尘肺病人的体质,延长患者的生命,在整个尘肺防治工作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26)含尘浓度

  含尘浓度又称“粉尘浓度”,是粉尘在空气中的含量。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质量浓度,即每平方米空气中所含粉尘的质量数,以mg/m3表示;另一种是颗粒浓度,即每立方厘米空气中所含粉尘的颗粒数,以个/cm3表示。目前,我国卫生标准是用质量浓度规定最高容许浓度。颗粒浓度主要用于要求超净的车间。含尘浓度是影响尘肺发病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业点(工人工作地点)含尘浓度越高,越容易发生尘肺病。控制作业点的含尘浓度对防止尘肺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27)矽肺

  矽肺是由于吸入游离二氧化硅粉尘而引起的尘肺。硅(原称矽)在自然界分布极广,大约有95%的矿石都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由此可见,接触游离二氧化硅粉尘作业的广泛程度。据卫生部门统计,全国接尘作业工人中约有90%以上的接触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危害最严重的工厂有石英厂、石粉厂、陶瓷厂、耐火材料厂、玻璃厂、电瓷厂、铸造厂。危害最严重的生业是煤炭、治金(包括有色)、建材、轻工和机械。因此,如果不注意防尘,矽肺病就可能在一些主要工业部门大量发生,从而成为危害最大的一种职业病。所以,预防尘肺,重点应放在矽肺上。

  (28)游离二氧化硅

  游离二氧化硅是一种不与其他元素的氧化物结合在一起的二氧化硅,如单体石英。石棉和滑石中,虽也有二氧化硅的成分,但它是与其他元素的氧化物,如氧化钙、氧化镁结合在一起的。这种以结合状态存在的二氧化硅,叫做硅酸盐。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用质量百分数表示),可以用物理方法(如X线衍射法、红外分光光度法等)或化学分析方法测定出来。它是对粉尘作业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的三项指标之一。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对矽肺的发生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大量的实验研究和卫生学调查都表明,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发病时间越短,病变发展速度越快,对人体的危害越大。

  (29)石棉肺

  由于吸入石棉粉尘而引起的尘肺为石棉肺。我国石棉资源丰富,开采和应用日益广泛。由于石棉具有优良的理化性质,广泛应用于建筑、航空、汽车、拖拉机、机器、造船、铁路运输、机电等工业部门,作为防火、隔热、制动、绝缘、衬垫、填充物的材料。因此,除采矿及选矿外,加工工业也极为发达,如制作石棉布、石棉绳、石棉板等。据资料介绍,石棉粉尘有较强的致癌作用,长期吸入石棉粉尘可以在石棉肺基础上并发肺癌或其他癌症,如支气管癌、肠胃癌、肾癌等,其中主要是肺癌。据卫生部门统计,在100例石棉肺病人中合并肺癌者约占10~20%。所以,随着石棉工业的发展,接触石棉作业工人的增多,预防石棉肺显得越来越重要。

  (30)卫生标准

  卫生标准是1962年颁发并于1979年修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简称。这个标准对车间空气中134种有害物质(包括毒物和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作了具体规定。最高容许浓度是工人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不应该超过的数值。工人工作地点是指工为观察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期停留的地点,如生产操作在车间内许多不同地点进行,则整个车间均算为工作地点。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是衡量生产环境污染程度,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设计和评价防尘防毒设施及其效果的依据。它是以工矿企业现场卫生学调查和对工人健康状况的长期观察,以及动物实验研究资料为主要依据制定的。一般认为,只要使工人工作地点的有害物质浓度低于卫生标准的规定值,工人在此环境即使长期工作也不致引起致病性损害。

  (31)粉尘作业分级标准

  是1986发布的《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的简称。这个标准根据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将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为五级:0级;Ⅰ级危害;Ⅱ级危害;Ⅲ级危害;Ⅳ级危害。制定分级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科学管理,以便将不同危害程度的粉尘作业,分出轻重缓急,区别对待,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和其他政策性措施,使其逐步减轻职业危害,最终达到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粉尘作业分级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和引起化学中毒的粉尘,也不适用于矿山井下作业。

  (32)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

  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吸入含尘空气总体积称为工作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升/日·人表示。它是对粉尘作业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的三项指标之一。这项指标既表示工人劳动强度的大小,又反映工人实际接触粉尘作业的时间。工人接尘时间总通气量越大,吸入粉尘量也越多,就越容易得尘肺病。

  (33)排放标准

  是1973年颁布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的简称。这个标准对13类有害物质(包括毒物和粉尘)的排放量或排放浓度作了具体规定。制定排放标准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使环境和居民的健康得到更好的保护,同时也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监督的依据。排放标准的规定是以卫生标准关于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作为依据的。即从烟囱排出的有害物质,经过大气的混合、扩散和稀释作用后,落到地面的有害物质不致对居民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目前,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控制技术的可能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地区的差异性等因素,先后制定了地区性的排放标准

  (34)防尘综合措施

  为防止粉尘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而采取的综合性措施称为防尘综合措施。它包括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我国多年来防尘工作实践证明,在多数情况下,单靠某一种方法,某一项措施是难以解决粉尘危害问题的。要切实做好防尘工作,使工作工作地点和排气的含尘浓度达到卫生标准的排放标准的规定,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技术措施虽然能起决定性作用,但它毕竟要依靠组织措施,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手段,才能付诸实施,持久地发生作用。

  (35)通风

  通风是将房间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污浊空气排出,而将新鲜空气或经过专门处理的空气送入房间人代替排出的空气,使房间内保持良好的空气环境的方法。通风系统按不同方式可有下列不同的分类方法。按作用范围可分为全面通风和局部通风;按使用动力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按气流流向可分为进风和排风。进行车间的通风设计时,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有害物质的性质和各种有害物质贩散发情况,恰当地运用各种通风方法,综合解决整个车间的通风问题。例如铸造和烧结车间,工艺设备比较复杂,车间内同时散发粉尘、有害气体、热和湿等多种有害物。对这类车间,一般采用局部排风捕集粉尘和有害气体,用全面的自然通风消除散发到整个车间的热量及部分有部分有害气体,同时对个别高温工作地点(如烧注生产线、天车司机室),用局部送风进行降温。

  (36)自然通风

  依靠室内外气温度差所造成的热压或室外风力造成的风压的作用,使室内外空气得到交换的一种通风方式为自然通风。前者称为热压作用下的自然通风,后者称为风压作用下的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需要专设的动力,在某些车间是一种经济有效的通风方法。如炼钢、铸造、锻造等热车间,装设挡风天窗等设备后,可使自然通风换气次数达到50~300次/时,如果这些风量用风机来输送,要消耗几十至几百千瓦的电力。

  (37)机械通风

  依靠风机产生的风压或其他动力使空气流动的通风方式称机械通风。通风除尘系统由于阻力大,通常是采用机械通风。

  (38)诱导通风

  利用装设在风管内的诱导装置(引射器)喷出的高速气流,将系统内的空气诱导出来并使之流动的通风方式称为诱导通风。它是机械通风的一种特殊形式。在通风工程中,诱导通风适用于:(1)被排出的气体温度过高并具有腐蚀性或爆炸性,不宜通过风机;(2)生产车间有剩余的较高压力的废气,可以作为诱导空气;(3)被诱导空气量较小,使用风机投资过高。在机械工厂中,目前采用诱导通风的有冲天炉排烟、铸件冷却廊通风、熔蜡炉排风、酸洗槽排风等。

  (39)全面通风

  对整个车间进行通风换气,用新鲜空气把整个车间的有害物浓度冲淡到最高容许浓度以下的通风方法称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所需要的风量大大超过局部排风,相应的设备和消耗的动力也较大。如果由于生产条件的限制,不能采用局部排风,或者采用局部排风后,室内有害物浓度仍超过卫生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全面通风。全面通风的效果不仅与换气量有关,而且与通风气流的组织有关。如将进风先送到人的工作位置,再经过有害物源排至室外,这样在人的工作地点就能保持空气新鲜,如进风先经过有害物源,再送到人的工作位置,这样工作区的空气就比较污浊。

  (40)局部排风

  在有害物产生地点直接将其捕集并排至室外的方法称为局部排风。局部排风系统需要的风量,而且排风效果好,设计时应优先考虑采用。

  (41)局部送风

  将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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