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控制的工程技术措施工作,可归纳为防尘的“八字方针”中的“革、水、密、风”四个字。是粉尘控制的技术措施全部精髓内容。
1“革”:即“工艺改革”,对生产工艺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及添加剂,以低矽替代高矽、无尘替代有尘。
2“水”:即“湿式作业”,其适用于在工艺上一切可行的湿式控尘方式的作业。湿式的作用是通过洒水喷雾的原理,以控制粉尘的弥散速度和距离。降尘、抑尘洒水喷雾的方式,雾滴应小于0.1毫米。
3“密”:即“密闭尘源”,通常对无法湿式控尘的工艺,采取密闭尘源的方式,进行控尘的作业。对尘源的密闭效果要好,要减少漏风的缝隙和孔洞,尽可能减少观察窗、操作口、检修门,在可能的情况下,保证被密封的内部呈负压状。
4“风”:即“通风除尘”,这是粉尘控制的主要技术措施,由密闭(捕截作用)尘源的吸尘罩、风管、除尘风机三个部分组成。
4.1吸尘罩:吸尘罩分全面和局部两种。
①全面吸尘罩即无开口的“密闭尘源内部呈负压状”,并要求保持一定的风速(视粉尘性质、生产规模而定,一般要求0.5~10米/秒);
②局部吸尘罩的卫生学要求:a.尽可能接近尘源、并加设围挡;b.吸尘罩的形状和大小与粉尘弥散区域的范围相宜;c.罩口迎对含尘气流的主导方向;d.吸尘气流的方向应避开操作者的呼吸带位;e.捕截粉尘的负压控制风速符合要求。
4.2风管:风管的卫生学要求是简单、宜小、截面积尽可能圆形,无直角、最好弯(夹)角小于30度,法兰相接,与吸尘罩、除尘风机的相接距离不宜太长(长距离应在中段设沉降筒),支管内风速根据捕截粉尘的性质、要求达到10~20米/秒。
4.3除尘风机:根据总阻力,总风量与风压应有10~15%的余量,并与电机相匹配。“通风除尘”根据作业现场的情况,又可分为局部与全面两种。
4.3.1局部通风除尘:
①一次通风除尘作业现场的局部吸尘罩尽限于尘源弥散的开口区域。
②二次通风除尘指对弥散浓度较大的尘源,当一次通风的除尘效果无法满足作业现场的环境卫生标准时,需要在尘源弥散的更广阔区域内设置吸尘罩的二次通风除尘方法,例高炉出铁口的二次通风除尘,就是利用出铁口上方的平台垂幕作为吸尘罩达到二次通风除尘的目的。
4.3.2全面通风除尘主要针对在狭小的车间,作业现场的有害因素浓度低、源点分散、局部通风除尘难以达到效果时,采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