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5)为了便于查明起火原因,灭火过程中要尽可能地注意观察起火部位、蔓延方向等,灭火后应保护好现场。
(6)当气体导管漏气着火时,首先应将焊割炬的火焰熄灭,并立即关闭阀门,切断可燃气体源,用灭火器、湿布、石棉布等扑灭燃烧气体。
(7)乙炔气瓶口着火时,设法立即关闭瓶阀,停止气体流出,火即熄灭。
(8)当电石桶或乙炔发生器内电石发生燃烧时,应停止供水或与水脱离,再用干粉灭火器等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9)乙炔气着火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灭;乙炔瓶内丙酮流出燃烧,可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如果气瓶库发生火灾或邻近发生火灾威胁气瓶库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将气瓶移到安全场所。
(10)一般可燃物着火可用酸碱灭火器或清水灭火。油类着火用泡沫、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灭。
(11)电焊机着火首先应拉闸断电,然后再灭火。在未断电前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只能用1211、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因为水和泡沫灭火液体能够导电,容易触电伤人。
(12)氧气瓶阀门着火,只要操作者将阀门关闭,断绝氧气,火会自行熄灭。
(13)发生火警或爆炸事故,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根据“三不放过”的要求,认真查清事故原因,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2.灭火技术
我国消防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就是要把预防火灾的工作放在首位,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因此,这两个方面的工作都应积极地做好。
(1)动火管理
火灾和爆炸是焊接工作中容易发生的事故。动火管理是为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可使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①建立各项管理人员防火岗位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执行贯彻动火管理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岗位防火责任制,在自己所负责的范围内尽职尽责,认真贯彻并监督落实防火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
②划定禁火区域。为了加强防火管理,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特点,原料、产品危险程度及仓库、车间布局,划定禁火区域。在禁火区内,需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经过审核批准,才可动火。
⑧建立在禁火管理区内动火审批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一般实行三级审批制。
一级动火审批:
一级动火,包括禁火区内以及大型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可燃液体及相连接的辅助设备、受压容器、密封器、地下室,还有与大量可燃易燃物品相邻的场所。
一级动火必须由要求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的车间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报厂主管防火工作的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如遇特别危险的场所或部位动火,要由厂长召集主管安全技术、保卫工作的副厂长、总工程师以及安全技术、保卫、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的领导,共同讨论制定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由厂长和总工程师及主管防火工作的保卫科长签字,方能执行动火。
二级动火审批:
二级动火是指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动火区域,或小型油箱、油桶、小型容器以及高处焊割作业等。
二级动火由要求执行焊割的部门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防火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符合动火条件并签字后,交动火人执行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审批:
凡属于非固定动火区域,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必须进行临时焊割时,都属于三级动火范围。申请动火部门主管人员填写动火申请表,由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并向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保卫部门登记即可。
④申请动火的车间或部门在申请动火前,必须负责组织和落实对要动火的设备、管线、场地、仓库及周围环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才能提出申请。
⑤动火前必须详细核对动火批准范围,在动火时动火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动火工具,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未经申请动火,没有动火证,超越动火范围或超过规定的动火时间,动火执行人应拒绝动火。动火时发现情况变化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有权暂停动火,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⑥企业领导批准的动火,要由安全、消防部门派现场监护人。车间或部门领导批准的动火(包括经安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由车间或部门指派现场监护人,监护人在动火期间不得离开动火现场,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熟悉安全生产的人担任,动火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⑦一般检修动火,动火时间一次不得超过一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隔日动火的,申请部门一定要复查。较长时间的动火(如基建、大修等),施工主管部门应办理动火计划书(确定动火范围、时间及措施),按有关规定分级审批。
⑧动火安全措施,应由申请动火的车间或部门负责完成,如需施工部门解决,施工部门有责任配合。
⑨动火地点如对邻近车间、其他部门有影响的应由申请动火车间或部门负责人与这些车间或部门联系,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确保安全。关系大的应在动火证上会签意见。
(2)常用灭火器的主要性能
常用灭火器的主要性能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