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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21日


2.3.2 安全电压的等级及选用举例(见表6)

表6 安全电压的等级及选用举例
 

 

安全电压(交流有效值)
选 用 举 例
额定值/V
空载上限值/V
42
50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等
36
43
在矿井、多导电粉尘等场所使用的行灯等
24
29
可供某些人体可能偶然触及的带电体的设备选用
12
15
6
8


2.3.3 几点说明 在这里对《安全电压标准》做几点说明:

(1)该《标准》不适用于水下等特殊场所,也不适用于有带电部分能伸入人体的医疗设备。

(2)当电气设备采用24V以上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其电路必须与大地绝缘。

(3)安全电压的选用及使用条件,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具体规定。

(4)《标准》只规定交流电的安全电压,而直流电的安全电压待以后补充制订。

由于改革和对外开放,不断引起国外先进设备,这里也简要介绍一下国际电工委员会有关安全电压的规定。国际电工委员会曾规定接触电压的限定值为50V和25V。该规定是以人体允许电流与人体电阻的乘积为依据的。50V一级大体相应于人体允许电流30mA、人体电阻1700Ω的情况,即相应于危险环境的安全电压。25V一级大体相应于人体允许电流30mA、人体电阻650Ω的情况,即相应于特殊环境的安全电压。此后,则又取消25V一级,并规定25V以下者不需要考虑其它防止电击的措施。此外,有的国家还规定有25V一级安全电压,这一级大体相应于人体允许电流5mA、人体电阻500Ω的情况,即相应于大部浸入水中,且如果不能摆脱带电体或强烈痉挛即可招致致命的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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