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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2日

  (11)不许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下面工作(有支撑时可以)。

  (12)必须在停电后,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有安全措施保护,并设有专人照管。

  (13)不许随便从车上往下乱扔东西。

  (14)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要经常检查。

  (15)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

  (16)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17)被吊物件不许在人或设备上空运行。

  (18)对起重机某部进行焊接时,要专门设置地线,不准利用机身做地线。

  (19)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

  (20)起重机不允许互相碰撞,更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

  (21)吊运较重的物件、液态金属、易爆及危险品时,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200mm,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22)修理和检查用的照明灯,其电压必须在36V以下。

  (23)桥式起重机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应采取焊接地线措施。接地线可用截面积大于75mm2的镀锌扁铁或10mm2的裸铜线或大于30mm2的镀锌圆钢。司机室或起重机体的接地位置应多于两处。起重机上任何一点到电源中性点间的接地电阻,均应小于4Ω。

  (24)要定期做安全技术检查,做好预检预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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