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起重伤害事故的处理
起重伤害事故的处理,一般可分为事故现场处理、事故详情调查、事故原因分 析、事故处理结案等五个阶段 , 事故所在单位应注意:
1)、发生起重伤害事故后,所在单位必须尽一切可能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应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等,均不得人为地破坏,如果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必须做好标志、照相和详细记录。
2)、在处理现场的同时,所在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办法报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3)、对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清楚后,即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应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的事故,包括 :
a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使职工无幸可循;
b 、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职工未取得合格证,即令上岗作业;
c 、起重设备未进行定期检修,未经安全检验合格,或设备存在缺陷仍允许使用;
d 、明知设备在不安全环境中作止,而不采取防护措施。
(2)、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责任的事故,包括 :
a 、违章指挥 , 违章作业 , 玩忽职守 ;
b 、发现紧急情况未报告 , 未采取紧急措施 ;
c 、不服从管理 , 违反劳动纪律 , 擅离职守或擅自升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