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各绞车司机操作时,注意力必须集中,发现钢丝绳跳动必须停车检查,无问题后再运转。
13、在运输架子过程中电机车要随车携带一部完好的移溜器,以备掉道时使用。
14、处理掉道事故时,事故地点两端20米以外须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15、处理事故时,长杆工具要平拿平放。防止操作时触碰架线发生意外。
16、使用移溜器时,先试起10毫米后、认真检查及观察确认无误方可继续处理。
17、电机车运输支架时要慢行,速度不许超过2.2米/秒。行至距弯道、巷道交叉口、各皮带机机尾、道岔、过窄地段前15米,应停车检查观测是否能够通过,必要时要对架子进行调整。
18、如果支架超高触碰架线时,支架最高点上面必须使用经绝缘打压合格的皮带垫好,其规格不小于4×1米。
19、电机车在通过过窄地段时,司机及把钩工不得将身体各部位探出车外,不得伸头观望。由把钩工在车后监测架子运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发出信号,停车处理。处理好后,经检查合格方准运输。
20、在中央采区+499车场,电机车对装运支架平板车进行顶车前,把钩工应先检查一遍轨道两侧是否有无杂物及人员等影响电机车及装运支架平板车通过;如有影响,则处理后再通过,如有人员,必须让其躲到安全地点。
21、在电机车进行顶车作业时,把钩工应站在机车侧前方进行监护并发出信号,严禁站在电机车及被顶车辆两侧进行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停车信号,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顶车,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22、电机车运输支架时,电机车与架子间必须使用长连杆进行连接。
23、运输第一部支架时,机电总厂安装队要设专人押车,随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并对以后要运输的支架进行调整。运输中发现绑扎不牢、超宽、超高、偏重等问题,就近将架子车放在能存车的地点。汇报矿调,通知机电总厂处理。
24、支架车行至皮带机尾、老排矸井偏口15米时,如遇有行人或作业人员应停车,待作业人员及行人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准行驶。
25、绞车司机、电机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岗位责任制中的规定。
26、绞车(中央采区)的工作压力不允许超出32Mpa.
27、信号工操作时,按下列规定进行:
A、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摘挂钩时,先摘保险绳,后摘钩头;挂钩时,先挂钩头,后挂保险绳。
B、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C、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D、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E、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等安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
F、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颇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